陈柱兵
涉案案情
2005年12月至2007年1月间
伙同他人,为西藏某公司获得冶金独立矿山专项资金向财政部人员提出予以关照,索取好处费206.5万元
2008年至2012年3月间
为湖北某公司获得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向财政部工作人员提出予以关照,收受好处费16.9万元
4月
伙同杨某为四川某乳业公司获得乳粉临时存储财政贴息资金提供帮助,索取好处费345万元
6月
为西藏某公司、四川某公司获得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5万元
6月-
10月
伙同卜凡金为四川、山东数家公司获得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提供帮助,索取好处费310万元
12月
为某公司获得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提供帮助,索取好处费50万元
行贿者
董事长行贿获缓刑
山东一电动工具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房某,在陈柱兵管理物联网资金期间,因向陈柱兵等人行贿30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该公司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20万元。
检方指控,2011年6月,房某为使公司获得2011年国家物联网专项资金,伙同单位总工程师杨某,向陈柱兵及原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卜凡金送上好处费30万元。
陈柱兵交代,2010年9月,财政部联合工信部推出了一个支持物联网发展的专项资金的财政政策,在一次研究支持物联网发展的会议上,他认识了作为专家参会的卜凡金。后卜凡金与其商量,利用二人作为工信部评审专家和财政部主管这项政策官员的便利条件,通过帮助企业申请财政部专项资金,索要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