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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分类指导建小康

按照国家统计局监测全面小康6大类23项指标测算,2012年湖南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了85.9%,但发展很不平衡:一方面,全面小康内部各大指标实现程度不平衡,社会和谐、民主法治等指标实现程度较高,分别达到96.7%、96.6%;经济发展指标实现程度只有71.3%,发展不充分、不全面、不持续的问题突出,与全国差距较大。

  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加快建成全面小康,就是要让广大群众腰包一天天鼓起来,日子一天天好起来。湖南在推进全面小康过程中,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制定实施了《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增长快于财政支出增长,2012年省财政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66%;从2004年起连续10年坚持为民办实事,先后投入2777亿元,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只有让劳动力有岗位、有活干、有就业机会,并努力实现高质量的就业,群众才会有稳定收入,才能过上全面小康的好日子。湖南是人口大省,劳动力多,每年有100多万新增城镇劳动力,其中高校毕业生就有30多万,还有1000多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压力非常大。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牵涉到千家万户,很多家庭都期盼着孩子大学毕业后能找个好工作,有个好收入。7月21日,我在长沙市开福区东风二村社区召开座谈会。有群众向我反映,他们倾全家之力甚至举债供孩子念大学,可孩子刚刚毕业就面临失业。听到这些情况,我既深感揪心自责,又为群众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打动。我向大家承诺,党委、政府一定把扩大就业放在优先位置,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鼓励全民创业等途径,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并尽力帮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努力解决好纯农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让群众有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让刚毕业的大学生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

  近年来,住房问题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又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我们认为,解决群众安居问题,需要“两个轮子”一起转,一个是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一个是市场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从市场调查来看,目前湖南房地产市场运行健康平稳。从政府工作来看,重点是“补好位”,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十二五”期间,我们承诺全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房160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达到20%以上。今后,我们将着力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需要和可能、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四个关系”,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为群众创造更舒适的居住条件。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这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从北京直飞湘西自治州,看望贫困群众,了解扶贫开发情况。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对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高度重视。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就在贫困地区。这些年,我们推进精细化扶贫,做到一家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推动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整治“六到户”,2012年全省贫困人口比2010年减少了230多万,但全省还有767万,占全国扶贫对象的7.7%。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扶贫工作,坚持真扶贫、扶真贫,坚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坚持把扶贫和生态保护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发展生产、基本公共保障和教育三件大事,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促进贫困地区又好又快发展,早日实现全面小康。

  固本强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组织保障

  “村看村,户看户,农村富不富,关键在支部。”加快发展奔小康,迫切需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迫切需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6月27日,我到株洲市云龙示范区龙头铺镇进行调研,邀请10位村支书一起座谈,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实际上,我也曾经在基层工作过,深知农村基层干部的酸甜苦辣,也深知他们的想法期盼反映了社情民意。村支书代表积极发言,就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党建工作、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关心爱护村里的新老干部等方面,谈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听了很受启发,深切体会到: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真正让农村基层这个“重心”重起来、强起来。我对大家说,省委充分理解基层工作的困难,体谅基层干部的艰辛,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将进一步保证基层干部“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为大家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当然,关心爱护基层干部,也包括对基层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日常性监督,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就是加大农村基层组织运转保障力度,保障村级组织正常有序运转。这方面,近些年我们想了很多办法,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由2007年的每年每村2.2万元提高到去年的5万元,村干部基本报酬由2007年的每年每人2400元提高到去年的7680元,新建改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33953个,实现了全覆盖。但实事求是说,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吃紧、村干部报酬偏低等问题仍然突出。座谈会上,大家都反映了这些问题,还一起分析出五个方面的原因: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单一,地方资金配套有差距,村级发展自我保障能力有限,个别村有债务而且压力还不小,党在农村的一些政策没有很好地用起来。我明确表态,宁可其他方面紧一点,也要保障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省里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地方配套力度,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形成稳定增长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当然,村级组织经费保障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各级包括村级组织本身,共同来想办法、找对策,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既加大“输血”力度,又增强“造血”功能;既扩大增量,又盘活存量;既加大资金保障,又严格规范管理。特别是我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发达省份差距还很大。我了解到,2012年浙江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81亿元,村均收入93.5万元。而我省4万多个村中,53%是集体经济“空白村”。我到省委工作后,专门交待省委组织部到外省去做一些调研,学习先进经验,研究发展壮大我省村级集体经济的思路、办法。在株洲座谈中,我强调,村级集体经济搞不起来,农村全面小康就会打水漂,全省农村基层组织一定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千方百计把本地经济搞上去,下决心闯出一条富民兴村奔小康的路子来,让群众在发展中实实在在受益,如期进入全面小康。我充分肯定各位村支书的带头人作用,勉励他们带头提升能力,带头发展致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促进和谐,带头清正廉洁,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真正做群众的贴心人,争做富民兴村的带头人,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原载2013年12月17日《光明日报》)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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