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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海防空识别区:中国政府回答的60个问题

  2013年12月3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

  (43)问:据报道,美国副总统拜登访日前接受日本媒体采访时称,中日双方应通过采取危机管理和建立互信的措施以缓解紧张关系。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要指出的是,中日两国防空识别区存在重叠。关于重叠空域内的飞行安全问题,中方提议双方应加强对话沟通,这充分体现了中方诚意。但是,日方一方面口口声声称始终敞开对话大门,但真要对话,它又关起门来,这再次暴露日方空喊对话口号的虚伪性。我们要求日方纠正错误,采取负责任的态度,与中方沟通协调,共同维护东海有关空域的飞行秩序和安全。

  (44)问:如果日本的航空公司继续拒绝向中方通报飞行计划,中方是否会采取措施限制或禁止其商业飞行?

  答:据向有关部门了解,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以后,飞经识别区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绝大部分航空公司已经向中方通报了飞行计划。截至目前,共有19个国家和3个地区的55家航空公司向中方通报了飞行计划。我们对他们的建设性态度和对中方的理解和配合表示赞赏。我们认为有关做法是互利的,既有利于中方维护领土领空安全,防止误判,同时,也有利于有关航空公司的飞行安全,有利于东海上空的飞行秩序。

  (45)问: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是否适用于所有飞经该识别区的航空器?只飞经识别区、不进入中国领空的民航飞机是否也应向中方通报飞行计划?

  答:在划设防空识别区问题上,各国没有统一的标准,总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一国的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但是在具体做法上有一些区别。中方要求所有飞经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航空器事先向中方通报飞行计划。这种做法,中国不是独创。在此之前,加拿大、印度、泰国、韩国都要求飞经其防空识别区的航空器提前通报飞行计划。

  我要指出的是,中国东海方向国际空域的航班密集、飞行繁忙,我们要求飞经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外国航空器通报飞行计划,是为了掌握空中动态,防止误判,以更好地维护中国领土领空的安全,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有关空域的飞行秩序和安全。

  (46)问:飞经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航班应向中国民用航空局还是军方通报飞行计划?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民用航空局通报飞行计划。

  (47)问:据报道,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日前称,中方应该撤销东海防空识别区。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近期以来,我们已就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问题反复进行了阐述。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是中方行使正当自卫权的必要措施,有关做法完全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应该得到各国的尊重和配合。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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