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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报:中央建首长责任制 落实“约法三章”

国务院昨日公布官方文件,就做好“约法三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七条意见,其中包括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

  大公网12月7日讯 国务院昨日公布官方文件,就做好“约法三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七条意见,其中包括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

  据中新社报道,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简称“约法三章”)。新颁七条意见包括是: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审批和监管、强化监察和审计、建立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鼓励社会监督、做好重点督查。

  文件指出,一些地方或部门还存在落实成效不明显、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查处,甚至继续审批和开工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情况,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为做好“约法三章”贯彻落实工作,国办提出,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贯彻落实“约法三章”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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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赵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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