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建六大领域的改革,其中党建领域的改革是其他五大领域改革的保障。
“关键在于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水平,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健全完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姜明安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正因为如此,中共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半个月后,即发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
据悉,编制《纲要》的目标是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
宪法为上
去年6月,中央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到今年8月,有300件被废止和宣布失效,467件继续有效,其中42件将作出修改。这是中共历史上第一次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
“清理工作是为今后党内法规建设开个头,更重要的是建立长效机制。”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党建问题专家叶笃初认为,一个有着强大生命力的政党,应该努力找到不断促进自身健康发展的法规,这样才能全方位地回应新形势下的新挑战。
曾两次参加党章起草工作的叶笃初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纲要》的一个亮点是首次提出“宪法为上,党章为本”。
“这个意义非常重大。”他说,“这对党内法规的定位以及与国家法律的相互关系,都给出了准确的诠释。那就是,党要在国家法律的范围内从事工作。”
《纲要》将党内法规分成六大板块: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
据统计,《纲要》涉及制定、修订、健全、完善的法规包括《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等30多项。
其中,《纲要》提出,要抓紧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下称《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党组的设立、职权职责和工作方式,规范党组决策程序,进一步理顺党组与所在机构组织的关系。
姜明安介绍说,《党组工作条例》属于组织性的法规,“过去,由于我们不重视法治,组织法制建设一直比较薄弱,不要说党内法规,就是国家法、组织法也很不完善”。
他说,制定《党组工作条例》目的在于理顺党组与所在机关、机构、组织的关系,“既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支持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依法营运,又发挥党组在这些机构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