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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网11月30日讯 据《香港商报》报道,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日刊发题为《三中全会<决定>解读:如何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的文章,文章提出,中纪委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家属从业财产公开
对于防治“裸官”现象,该文章强调,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
文章指出,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要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完善利益冲突回避
文章认为,防止利益冲突是现代廉政立法的基础,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完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重点完善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公职人员行为限制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文章表示,要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法规制度,要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畅通来信来访和网络等各种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法律法规,对腐败实行零容忍政策。
不能有申报无审核
据了解,中国部分地方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已久,但效果始终不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表示,有申报无审核,不可能知道申报者申报的财产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不区分申报者申报的财产的合法与不合法,申报就只能是徒劳无益地走形式。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张希贤认为,这是一个新的提法。说白了就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这样,阻力会相对比较小,可以说是官员财产公开的新探索。
时政观察人士邓聿文认为,从中国实际情况看,公开官员财产,从新提拔官员或裸官开始,是阻力最少也是最可能成功的路径。从新提拔官员开始,用5年时间,再全面推广,把该制度做实。这就是所谓中国式政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