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由于西方政治人物是由选举产生的,为了迎合民众而有意做出违反国家长远利益这种不负责任的事情。以今天的法国为例。由于债务累累,政府第一大开支是巨额债务利息,相当于全年的教育经费。本来,左派主张增加福利和增加税收,右派主张减少福利和减少税收。在政党轮替是常态的情况下,自然会取得平衡。然而左派上台后只敢增加福利,右派上台后只敢减少税收,最后自然是国家陷于破产的境地——2007年时任总理的费永就打破禁忌,公开承认财政已经破产。法国前总统萨科奇为了2012年连任,竟然先是下令每个企业给员工分红1000欧元,后更严令任何企业在选举期间不得裁人或者破产。在各个政党如此执政之下,严重地损害了法国的竞争力。这种对竞争力的损害,绝非一言所能尽。
在转型时期中国对腐败的有效遏制。西方的腐败是刚性腐败,中国的腐败是人性腐败。西方的民主,必须有选举,而选举必须有钱。政治人物接受了财团的支持,获胜后,必然要给予回报。这就是民主制度下腐败的刚性原理。而在中国,官员的任命受诸多因素影响,工作能力、群众测评、人情关系以及贿赂,等等,但这种开支和大规模的选举所需要的费用相比完全不成比例,因此和财团没有直接的关系。他们上任后的腐败主要是和人性的贪婪有关,收入不高和法规监督不完善则是外因。但从客观上并没有必须腐败进行钱权交易的刚性原由。
当然,中国的腐败之所以相对于其他处于同一发展阶段的国家能够得到更有效的遏制,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中国在现行体制下,有能力对之进行打击。乌克兰前总理季莫申科曾说:“我有时羡慕中国。你们知道,在中国,贪官将被斩断腐败之手和实施死刑,这一切是需要的。而我们作为欧洲国家,尽管有时手也感到痒痒,但无法实施这一刑罚。”虽然由于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无法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现在的水准,但在社会转型期这一特定时空内,已可算是最可接受的效果了。要知道现在名列亚洲廉洁排名第二的香港,上世纪70年代却是另一番光景。由于腐败过于严重,当时的港英殖民政府不得不成立廉政公署进行打击,结果竟然引发香港警察暴动,将廉政公署占领。其腐败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腐败的有效遏制,根据西方的经验有三条。一是经济发展,可以高薪养廉、建立完善的银行监控体系。二是完善法制。三是钱权交易的合法化。我们可以看一下全球,最腐败的那些国家都是最贫穷的国家,而做到比较廉洁的都是富裕国家。一向不被西方视为民主国家的新加坡,亚洲廉洁度名列第一,全球第五。廉洁度在亚洲名列第二的则是中国香港。极为巧合的是,它们均是华人社会。因此,中国在经济发展到中等发展国家水平,在一党制没有腐败刚性的前提下,也同样会达到或接近新加坡也就是是全球领先的廉政水准。
二、中国制度对西方质疑的回应
中国以不同于西方的模式成功崛起对西方最大的威胁不是经济竞争而是政治制度。西方赢得冷战之后,其制度对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垄断达到空前,而这也是西方统治世界的基础。然而,冷战结束二十多年后,一方面是中国成功崛起,另一方面西方却陷入百年一遇的经济危机中。众所周知,政治制度最怕有可替代性。处于危机的西方恰需要制度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提供支持以渡过难关,而中国却在这一点上对西方客观上构成强有力的挑战。于是西方在不得不承认中国制度有效性和合理性的同时,也从多个角度对中国制度发难。特别是从根本上对中国的制度提出两个尖锐的质疑:中国模式无法解决权力的和平交接、中国模式无法避免政治强人和个人独裁的出现。而中共十八大使中国再度实现了制度性和平权力传承,以无可辩驳的说服力验证了中国制度模式的成功和成熟。
应该说,权力的监督和制衡,也一直是中国历代关注的焦点。中国古代为了避免政治自身的不受控制,发展了“民本主义”(民为贵,君为轻)、“天命”理论, 即政治的合法性建立在为民和执政的有效性上,一旦违背,其合法性即丧失,被取代就是合理的。同时还发展出一套政治权力的自我制衡。据甲骨卜辞记载,商代已有御史一职。战国时期,御史已有监察职能。秦汉时期,御史大夫的职掌为“典正法度,以职相参,总领百官,上下相监临”,主要负责监察。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各设刺史一人,以六条问事,监察地方官员。唐代中央设御史台,下属台院、殿院、察院,专司监理。宋代除了设置御史台来 “纠察官邪,肃正纲纪”,还设有谏院,谏官和御史可“风闻弹奏”。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定期到地方巡回监察,称为“巡按御史”,又新设六科给事中对中央六部对口监督。清代将六科给事中合并于都察院,与御史合称“科道”,专司监察。
到了当代,除了传统的“民本主义”、“天命观”、“绝对权力绝对责任”对执政党的约束和压力,也建立了现代的监督体系。如以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核心的国家权力监督;以行政监察监督、行政复议监督和审计监督为核心的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以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监督为核心的司法监督、以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及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监督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以日益开放、影响力越来越大的媒体为核心的新闻监督。
中国共产党也先后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10项制度。中央和省级党委都建立巡视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政府则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遍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国家司法机关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等司法公开制度。
诚然,中国的监督体系仍然处于完善之中,与民众和社会的期待还有距离。然而全球化和网络时代的来临,则有效弥补了中国现行监督体系的不足。由于冷战后中国成为唯一硕果仅存的社会主义大国,并通过不同于西方的发展模式成功崛起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令中国成为全球特别是西方特别关注之地。中国出现的任何问题都会被过度聚焦和放大。这种过度的“关照”,自然对中国产生了强大的压力,起到了相当有效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