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鲜活的生命抵不住严酷的政治现实——尽管桑迪胡可小学惨案发生后,枪击案受害者家属四处奔走推动控枪法案立法进程,他们言辞恳切:“记住,这不仅仅是政治”。最终,这个已经打了折扣的禁枪法案胎死腹中。据英国《卫报》调查报道,投反对票的参议员中,只有三个人没有收枪击协会的钱。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国会选举又快要到了。当年克林顿利用民主党控制参众两院的优势,曾通过一个控枪法案,结果中期选举,全美持枪协会帮助共和党逆转胜。前车之鉴!哪个议员不心寒。
中国成功把铁道部纳入改革轨道,美国却再走麦城。根本原因就在于,和西方相比,中国的体制很鲜明的特点是一直保持了政治的独立性和最终的决策权。
在西方,民众、资本和权力三种力量博弈的最后结果是以普选为特征的民主制度。民众通过选票获得了对政治的控制权,而普选导致的高成本又为资本提供了影响政治的空间。至此,政治权力成为弱势,民权和资本的权力事实上主导了西方各国,这种模式运行的结果不仅仅是导致了美国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次贷危机就是要百姓有房,金融财团有利,更令危机中坚持改革的政治人物被淘汰。
中国传统上政治都是强势处于独立状态的。到今天,中国政治独立性的状态依然如故。目前的中国,虽然三种权力的博弈日益激烈,但至少在全国一级,政治权力仍然有最终的决定权。所以,一些很困难的决策、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决策,都能够执行。
至少从现实角度看,一个以追求利润为核心的、资本主导的制度,一个以追求福利为核心的民众主导的制度,其合理性、有效性要远远低于相对中立的政治权力主导的制度。这也是为什么,今年4月30日在法国播放并早早就引发法国关注、让-米歇尔-卡雷拍摄的纪录片《中国,新帝国》,提出这样的结论: “在西方,是金融家们掌控政权,在中国不同,中国是由国家控制大公司和银行系统以及能源”。
执政高效、强大的学习能力和纠错能力。低效率一向认为是西方民主制度的通病。因为任何一项决策都要经过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并伴随冗长的程序。其优点理论上曾被认为可以避免巨大的失误。然而,从现实层面来看,却是不仅有低效率带来的弊端,其最终决策由于不同利益集团的相互妥协,其负面作用往往成为主导。正如宣布不参加2010年 11月选举而震撼美国政坛的民主党参议员埃文-贝赫在《纽约时报》发表的题为《为何离开参议院》的长篇文章中所说的:“解决财政赤字和贸易逆差、挽救经济、能源政策、医疗保险改革等关乎国家未来的紧急课题堆积如山,但国会却处于(什么工作都不能做的)瘫痪状态。”而国会不能工作的最大原因则是“顽固的党派主义和不知妥协的僵硬思想”。他还指出在担任参议员的12年里,美国国会成员抛开党派之争,在美国这个大框架内团结一心的经历只是在2001年9.11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出现过一次。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无法阻止入侵伊拉克,也没有办法防范全球经济危机的爆发,也无法阻止最高法院取消已经实行了100多年的对财团政治捐款的顶额限制。
然而经济危机爆发后,即使进行修正,也无法消除其后果,更无法回到危机前的状态。目前来看,更深层的危机是这种制度也阻碍新科技的产生和应用。比如在当前能源日趋短缺的时代,美国加州一家制造太阳能公交车的公司,在美国屡屡碰壁。因为这涉及传统汽车行业以及能源公司的利益, 还有工会的利益,它们各个都有强大的游说集团。后来这家公司决定到中国来试试运气,却被广州市政府所接受,并迅速更换。奥巴马上任伊始就决定以中国为榜样发展高铁,结果到现在依然寸铁未建。在佛罗里达州规划的第一条短线高铁,尽管是由联邦政府承担大部分费用(一共26亿美元,联邦承担24亿),但由于高速公路和航空利益集团的反对,最终化为泡影。而且这个项目还被指责是奥巴马意图收买选票(佛州是摇摆州,高铁沿线多为独立选民)。最终被批复的加州高铁,论证(实是各利益集团博弈)竟然长达8年,而建设周期更是长达20年。高铁作为一个技术相当成熟的项目,实在令人难以理解究竟有什么问题需要论证8年,需要建设20年。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恐怕等到建成之日,已是技术淘汰之时。显然,一个不被财团绑架和影响的政府才可以作出更中立和理性的决定。
这也是为什么《纽约时报》专栏作家托马斯·费里德曼在其新书《世界又热又平又挤》有一章的标题竟然是这样的:假如美国能做一天中国。他举例道:“如果需要的话,中国领导人可以改变规章制度、标准、基础设施,以维护国家长期战略发展的利益。这些议题若换在西方国家讨论和执行,恐怕要花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最后他感叹道:“我希望美国能做一天中国(仅仅一天)——在这一天里,我们可以制定所有正确的法律规章,以及一切有利于建立清洁能源系统的标准。一旦上级颁布命令,我们就克服了民主制度最差的部分(难以迅速作出重大决策)。要是我们可以做一天中国有多好……”只是一天!仅仅一天!
相对于西方,中国是一个更负责任的政府。一谈到中国,西方往往套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的说词。这实是意识形态的想当然, 与当今政治实践不符(众多民主国家存在的严重腐败就是证例)。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西方没有认识到“绝对权力也往往意味着绝对责任”。在西方国家,出了问题可以推诿。执政党说是在野党不配合(如台湾的民进党时代),在野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又推卸责任是前者造成的。不仅如此,对跨越政党任期的项目,往往会首先被牺牲掉。奥巴马总统向国会提交的2011年预算案,其中一款是砍掉了小布什时代的登月计划。而这个登月计划已经耗资91亿美元,合人民币600多亿,这个项目就成了半拉子工程。然而,令人奇怪的是,没有人为这么大的损失而负责。
在西方社会,许多官员是选上来的,因而有任期保障。只要不违法,决策失误,或者不作为,都不影响任期做满。而且一旦任期到了,下台了,就是有什么问题,也不会再被追究。小布什发动伊拉克战争有人追究吗?制造了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有政治人物被追究吗? 高达500亿美元(3000多亿人民币)、持续数十年的马多夫诈骗案,有官员被追究吗?而在中国,高官问责制日益完善,官员不称职或者失职,犯错,随时会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