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单位 宾馆内死亡不认定“视同工亡”
公款吃喝接待酒后死亡,真的可以申报为“工亡”(工伤死亡)吗?带着这个疑问,记者于8月21日来到了黑龙江省森工总局。
森工总局党委宣传部的一名张姓干部接待了记者,并且详细地听取了记者采访的经过和疑问。随后该名干部表示曾经听说过此事,会立即向有关部门过问结果。
8月23日,黑龙江省森工总局作出书面说明:不予认定孟庆安“视同工亡”。
在这份落款为“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中,是这样介绍事情发生经过和处理过程的:2013年7月24日,东京城林业局电话申报孟庆安视同工亡后,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黑龙江省森工林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派人前去调查了解情况。
经核查,该人是7月24日在东京城林业局鹿苑岛宾馆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亡。根据上述条款,该人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亡。
说明称:同时,东京城林业局也未申报该人视同工亡的申请。所以,总局劳动保障局没有认定孟庆安视同工亡,更没有进行过该人视同工亡的审批。
此外,对于付晓光的情况,11月10日,记者再次致电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党委宣传部,曾经接待过记者的那名张姓干部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张姓干部告诉记者,有关部门已经对付晓光的行为作出了处理。
新闻链接 央视报道“副省级”干部违纪受处分
11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了黑龙江一名享受副省级待遇的干部喝酒致陪酒人死亡的消息,并公布了对这名干部的处理结果: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本版文并摄/特稿记者辰光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