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持有枪支
1985年至1990年间,黄志光分别购买了制式猎枪及气枪各一支,并办理了枪证。
但持证到期后仍非法持有,并将其藏于住处。1995年至2002年间,黄志光非法取得制式猎枪5支,没有办理枪证,一直非法持有并藏于深圳住处。
黄志光简历:
公开资料显示,黄志光出生于1954年8月,广东海丰人,1996年至2003年,先后担任过深圳市宝安区区长、区委书记职务;2003年6月调任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2006年10至2007年1月,任汕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2007年1月至2010年5月,任汕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0年5月,经广东省委常委会投票表决,决定免去黄志光汕头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锋任汕头市委书记、常委、委员。同月,黄志光再次调回深圳,任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11年5月24日,黄志光被免去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并撤销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