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资料图)
“到北大后,我对法治有了新的认识。我开始明白,原来在公安厅和高级法院时所学的法学理论是肤浅的。公权力也有可能侵害民权、侵害规则。宪法和行政法才是治国平天下的学问。”陈有西说。
北大归来后,陈有西写了篇文章《法治本体论》,阐明法治的优越性。他对现实政治秩序和个人际遇的反思,也在这个时期出现。
“(北大法学院)很多学生首先选择出国,其次到企业做高管,第三做律师,第四才选择做法官。我开始觉得,人生不是只有做官一条路,做事并不一定要在体制内。”
1995年,升迁无望的陈有西,在40岁这年辞去公职,进入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他和体制的关系,日渐疏离。
做这个决定前,陈有西在副处级的官职上,已停滞8年。
2013年9月25日晚,接受廉政瞭望记者采访的陈有西,用左思的《咏史》形容当时自己的处境——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草,以彼经寸姿,荫此百尺条。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
“那时候,我知道自己不过是涧底松,没有机会到山顶。”陈有西说。
“清廉的人,会很痛苦。”
有的人握有从政时的资源,辞职后下海去了。我那时脑袋里只有法律。
陈有西说,妻子对他的辞职,未有异议。但陈家的生活陷入困境却是不争的事实。
儿子想读杭州市重点小学,要4000块钱。没钱的陈有西通过杭州市教育局长找到校长,交了2400元后,儿子得以入学。
“我那时候没钱,很多人不相信。我在高院工作,不收钱,也不和他们一起吃喝,很容易就被边缘化了。但我不否定体制内也有很清廉的人。清廉的人,会很痛苦。”
同僚吃请的时候,陈有西把时间花在法律研习上。这为他日后的转型,奠定了基础。
辞职后,陈有西称,自己当时唯一的选择,只有搞法律。“有的人握有从政时的资源,辞职后下海去了。我那时脑袋里只有法律。”
出来的第一年,陈有西赚了8万块钱,当时高院不少同僚的工资,不过几百元。很快,开着小汽车回高院办事的陈有西,觉得自己很风光。
除了陈有西,1980年代到1990年代初期,浙江政界还有“出走者”。
在陈有西之前,同为杭州大学毕业的宋卫平从舟山党校辞职了。1995年初,宋卫平的绿城集团成立。随后,绿城成为知名房地产开发商。
与陈有西同期离开体制的原省委书记秘书,进入杭州房地产市场淘金后,也收益日增。
陈有西开始疑惑:“体制内出来的人,都活蹦乱跳的。那为什么在体制内,这群77、78级的精英就没有获得上升通道呢?”
离开高院4年后,1999年,陈有西离开社科院,正式成为一名执业律师。执业第二年,因为内耗,陈有西退出了自己当时任合伙人的海浩律师事务所。
2000年,陈有西成立了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京衡,取“京华照物,衡平天理”之意。
“李庄案”之前,陈有西的舞台主要在长三角。
那时,他更多做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并购、建筑房地产、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代理。刑辩业务只占1/3,但也都是在当地有影响力的大案。
这些刑案中,相当比重是职务犯罪。
“我办这些案子有个体会,一些地方官场的坏风气,不但让人实现不了抱负,还会变坏。”陈有西说。
他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地级市,因为受贿10万元以上的科级干部太多,相关机构只好“法不责众”,一个都没抓。
这个例子的信源,陈有西不愿多谈。他把更多的时间,花在对腐败的批评与反思上。这个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体制外的健康力量”。
“我有士大夫情结,信守做官不要钱,要钱不做官的为官之道。虽然不吃体制这碗饭了,但我对时局葆有关注。哪一天有合适的机缘,我愿意重新回到官场。但前提是,不做奴才。”
这和前媒体人杨海鹏对陈有西的评价接近。杨海鹏认为,陈有西“身在朝野,心在汉阙”。
有士大夫情节的陈有西被同行质疑对公权力态度暧昧。但夏俊峰案的免费代理,改变了一些同行的印象。和同行们褒贬不一相比,他的当事人家属对他评价趋于正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