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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原政法委书记"三多":哥们、饭局、名牌

政法委书记怎成房地产商“贴心大哥”——揭开安徽黄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汪建设贪腐之路  大到帮房地产商审批项目、征地拆迁、周转资金,小到为其“摆平”赌博被查、酒后驾车、办理“最牛车牌”,15日,安徽黄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汪建设被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高调”称兄道弟 公私不分走“江湖路线”

  15日,汪建设因受贿500余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其违法所得追缴国库。汪建设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但他多年来种种不当行为在黄山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却难以随判决消散。

  “首先是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有违社会公正。”黄山一位干部说,汪建设高调与房地产商称兄道弟,公私不分、作风奢华,影响太恶劣。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分析,在《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提出了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国家工作人员突破正常交往界限,在运用公权力时很容易越界。

  专家认为,中央号召干部走“群众路线”,不能变成“江湖路线”,汪建设作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其思想根源在于“一心为私”,此案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徐海涛)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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