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崇楷,原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麦崇楷在担任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于1997年9月接受汇华公司请托,为使该公司因涉嫌走私被查扣的设备不被收缴,明确批示广州市有关领导将上述设备解封发还,为此,收受该公司港币50万元;在担任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于1994年接受业丰公司、深华总公司请托,要求公安机关变更对有关人员的强制措施,干预法院审理的有关案件,为此收受业丰公司、深华总公司给予的财物计港币23.2万元、人民币28万元。以上共计折合人民币106万元。
中纪委高层办案被反咬:被举报"中央身边最大腐败分子"
亲戚被人打,不能还手;下级送来葡萄,吃十颗就要来人退回去;交往40年的老友为贪官前来说情,作为纪委官员拒绝的结果,是自己连带儿子一起被诬告……
- 责任编辑:赵毅波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繁体
- 相关
-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