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中国聚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东莞官员贪腐1.7亿幕后:拟提拔公示时遭举报

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昨日上午在广州中院番禺区沙湾法庭公开审理。检方指控,其涉案总金额达到1.7亿。其中涉嫌受贿497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港币92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公诉人称,受贿数额和巨额财产如此巨大,在广东省甚至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这可能是广东近年职务犯罪的新高。

  检方表示,吴湛辉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同时,吴湛辉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事实,构成重大立功,可减轻处罚,但庭上没有透露被检举者信息。

  对于辩护律师提出案件应适用旧刑法的意见,公诉人认为,吴湛辉的受贿行为从2003年一直延续到2012年,在2005年和2011年分别购买房产,两罪犯罪时间均跨越了刑法修正案前后,应对罪行和自首、立功等行为适用现行刑法,“可以从轻”而非“应该从轻”。

  公诉人称:“受贿数额和巨额财产如此巨大,在广东省甚至在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这种犯罪事实清楚,犯罪情节恶劣的情况下,适用‘可以从轻或减轻’已经是对其最宽松的评判。”

  经两个半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检方指控

  地下钱庄转账9200万港币 购香港两处豪宅

  起诉书称,2006年4月,吴湛辉通过地下钱庄转账1600万元港币,购买位于香港罗便臣道9号荟萃苑10楼B座及其4楼2号车位。2011年6月,吴湛辉再次通过他人的地下钱庄转账7600万元港币,购买位于香港黄麻角道88号富豪海湾B 25栋屋及其两个停车场。两个物业分别位于港岛中环半山区和赤柱海边,前者为香港多位明星和名人居住地,后者所在的“富豪海湾”因环境清幽临近海湾,被认为是香港的超级豪宅小区之一。

  2007年上半年,吴湛辉出借人民币3000万元给赖洪中用于资金周转,后来收回。

  检方指出,吴湛辉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高达港币92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吴湛辉庭上承认,购买房产的资金是不合法收入。既非合法工资收入,夫妻二人也没有理财或者经商,来源记不清楚,且受贿的款项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款项没有重合部分。

  帮人承包工程对半分利润 收受好处费4920万

  吴湛辉涉嫌受贿人民币4970万元,只与其任东莞市环保局副局长、局长一职有关。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11月,在时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吴湛辉的支持下,赖洪中以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东莞市环保局工会签订了承包协议,承包该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自2005年3月至2007年,赖洪中按照“分一半利润”的约定,共向吴湛辉支付了2150万元好处费。

  2006年12月,赖洪中再次依仗吴湛辉的支持,以恒泰公司的名义,承包经营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承包期限由2008年10月1日延至2014年12月31日。其后,赖洪中按约每月支付人民币50万到60万元不等给吴湛辉。自2008年至2012年3月,共支付人民币2820万元。

  这一持续近9年的合作中,金主赖洪中向吴湛辉输送了人民币4970万元利益。

  • 责任编辑:宋代伦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