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上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因涉嫌受贿1919万元,在北京一中院受审,庭审中,田学仁对指控全部认罪。新华社发
新京报讯 (记者 张媛)昨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审理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检方指控其通过为企业经营、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提供帮助,在16年间分85次收受贿赂1919余万。田学仁对指控全部认可,律师为其做了罪轻辩护。本案未当庭宣判。
满头白发着便装受审
田学仁现被羁押于公安部秦城监狱,距城区较远,为防止因早高峰堵车延迟开庭,法警特意提前到此提人。
上午9时许,庭审开始。进入法庭的田学仁满头白发,身着黑色便装、戴着绿框眼镜,手里拿着厚厚一摞材料,其中包括起诉书以及他准备在最后陈述时的发言提纲。
检方指控,1995年至2011年间,田学仁利用担任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吉林市委书记、吉林省委常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时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分别为时任吉林天河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征、时任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缉私队队长徐为民等10人在企业经营、家属工作调动、子女入学和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85次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人民币446万、美元209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919.3575万元。
对检方指控,田学仁表示“对事实和罪名都不持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