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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城市拥堵费:勿成为单位或个人敛财手段

“北京、上海正在研究征收拥堵费”的消息再次甚嚣尘上,不仅引起了两座“大堵城”市民的普遍关注,也引发了全国其他城市群众的“效仿”担忧。还需强调的是,征收拥堵费不能为了收费而收费,不能成为一些单位或个人的敛财手段。

  原标题:媒体评城市拥堵费:勿成为单位或个人敛财手段

  “北京、上海正在研究征收拥堵费”的消息再次甚嚣尘上,不仅引起了两座“大堵城”市民的普遍关注,也引发了全国其他城市群众的“效仿”担忧。拥堵费能否治愈城市“拥堵顽疾”?

  对于拥堵,我们确实需要下大力气治理了,而治理拥堵,没有一招鲜的好办法,需要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征收拥堵费是一些发达国家成型的经验,我们不妨拿来借鉴一下。

  拥堵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车和路之间的矛盾,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车和路之间的矛盾,因为,人们大都会用成本会计学来衡量自己的行为,有了拥堵费,人们到易堵路段也往往是城市核心繁华地段的出行成本增加了,一些人就会选择更廉价的出行方式,比如公交、地铁、自行车等,上路的车辆,尤其是到易堵路段的车辆就会减少,缓堵的效果也就显现出来了。

  有人担心,拥堵费会增加民生负担,其实,这种担心不一定成立。在交通易堵路段有多种公共交通工具可选的情况下,那些宁可长期交拥堵费也要开车的人大都不差钱,拥堵费对他们而言根本算不上负担,而那些差钱的人为了规避拥堵费可以不开车,即便偶尔开车,交的拥堵费不会很多,拥堵费也算不上负担。

  征收拥堵费的模式应该科学合理。到底是应该通过停车场征收?是在易堵路段、区域设卡征收?还是车辆包月征收?或者采取其他征收方式?有关部门应该充分征集民意,拿出最优方案。

  还需强调的是,征收拥堵费不能为了收费而收费,不能成为一些单位或个人的敛财手段。拥堵费的征收和支出都必须公开透明,遵循严格程序,充分接受社会监督。拥堵费必须取之于拥堵,用之于缓解治理拥堵。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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