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行贿记录的公安局长为何时隔8个月才启动追责
多名行贿警务人员未被追责
受贿的被判刑,行贿的照样当官?近日,公安局局长白勇强行贿5万元却未被追责的消息成为网络热点。9月23日23时34分,白勇强被停职。
这个迟到的停职决定,距他正式被认定存在行贿行为,已经过去了8个月。
记者调查发现,同时被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还有另一公安分局的副局长任启彦,行贿1.7万元的他至今未被追责。
白勇强原系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启彦的职务为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副局长。他们共同的行贿对象是其上司——天水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史居平。
今年1月21日,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史居平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受贿款、不能说明其来源的巨额非法财产共计496万余元,被没收上缴国库。
这份判决书同时认定白勇强、任启彦等公职人员存在行贿行为。4月9日,甘肃法院网公布了该案判决书。
判决书共出现“白勇强”14次、“任启彦”26次。法院审理查明,白勇强在秦州公安分局工作期间,为了在工作中得到被告人史居平的关照和支持,在1995年至2005年期间,以拜年等名义送给史居平现金共计人民币5万元。
白勇强在证言和自述材料中证实了这一说法。他称,他先后给史居平送了大约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