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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磊案细节:特警队长撞毁多辆警车护送涉案嫌犯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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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原题:青岛聂磊涉黑势力波及韩国

  1998年以来,聂磊以狱友、邻居、亲属等关系,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进入开办的经济实体

  二号人物被从韩国押解回国   

  1998年以来,聂磊以狱友、邻居、亲属等关系,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进入开办的经济实体,逐步形成以聂磊为组织、领导者的上百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聂磊归案后,包括几名公安分局局长在内的30余名公职人员相继落网

  法治周末记者姜东良

  发自山东青岛

  9月16日,山东省青岛涉黑案主要头目,聂磊落马后黑社会组织事实上的新头目吕传波被从韩国押解回青岛。

  9月17日上午10时许,“黑老大”聂磊在青岛崂山被执行死刑。

  这两条消息,让青岛市出租车司机李师傅觉着“过瘾”!在此之前,他一直深信“聂磊背景深厚,新老大在韩国发展”的传言,认为聂磊死不了,新老大是抓不回来的。

  “聂磊涉黑案专案组从成立到现在一直在努力工作,从来都没有懈怠过,该案涉及的几十个保护伞落马,也可以看到办案人员的决心。”一位了解该案的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聂磊伏法、吕传波归案是必然的结果,吕传波被抓回来,将会使案件更加明晰。

  黑老大伏法

  被当地人称为黑老大的聂磊,曾用名张泷、王鑫,男,1967年7月17日出生于山东省青岛市,这个在青岛大名鼎鼎的“黑老大”从16岁开始就有犯罪记录:1983年9月,他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年后改判拘役6个月;可刚恢复自由身不到一年,1986年7月又因斗殴被劳动教养3年;1992年8月,他再次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1998年以来,聂磊以狱友、邻居、亲属等关系,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进入开办的经济实体,逐步形成以聂磊为组织、领导者的上百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聂磊公司”。在聂磊统一组织、领导下,该组织开办夜总会组织妇女进行卖淫活动、开设地下赌场,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

  青岛官方通报称,聂磊成立的暴力犯罪团伙,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部分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去年3月2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十项罪名,判处聂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年8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青岛聂磊涉黑案二审宣判,维持了一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山东高院认为,聂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或参与实施9起故意伤害犯罪,致两人死亡、1人重伤、7人轻伤、两人轻微伤;寻衅滋事20起,致6人轻伤、6人轻微伤,毁损财物5.2万余元等,足见其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及附带民事赔偿的项目、数额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 责任编辑:方乐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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