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认为,农民的宅基地与承包地其实一直在承担着农民的社会保障职能,所以目前的城镇化还是不要急于去没收农民的地与房。如果再出现2008年式的金融危机,上千万甚至几千万人失业了,农村回不去了,宅基地与承包地没有了,可能会引发大问题。
专家认为,农民应该带着土地权利进城,转为市民后也保留其原有的土地权利,或采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即使“土地换社保”具有合理性,其前提也必须是农民能够获得和城里人同等的社会保障。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建议,一方面要尽快剥离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尤其是在农村土地得不到物权保障、不能抵押贷款的情况下,不能硬性要求农民工以放弃土地权利为代价来获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在符合城乡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的相关制度安排。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分析称,城镇化进程中,要保护好农民土地权益关键在于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农民带着土地权利进城做市民,保障农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明确农民对农村整理节约出的建设用地享有收益权,确立以土地市场价值为土地补偿标准的计量依据等。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已经考虑在加快完善农村医疗、养老等保障制度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而目前浙江、安徽、广东等地也已着手进行宅基地流转试点工作,意在探索建立宅基地流转制度,真正体现农民的财产权益,让农民带着“第一桶金”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