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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副庭长:大多数腐败案都存在节日行受贿情形

刘玮说,一些被告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节日收受贵重礼品、甚至金钱,难以认定为受贿,“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受贿并不难”。“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满5000元就达到起刑点,而5000元非常容易达到,之前审理的不少案件,被告人收受的购物卡就远超过5000元。

  开栏语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中央纪委近日多次作出部署,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重大节日期间,是考验党员干部作风的关口,也是反“四风”的重要节点。从今天起,本报开辟“风清气正过两节”专栏,旨在结合节庆活动,集中宣传报道,大力提倡节俭之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推动全社会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

  风清气正过两节

  本报记者 周斌 蒋皓

  “要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在中秋节、国庆节“两节”前夕,中央接连发出禁令,要求严防节日腐败。

  多位法学专家和司法实务人士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重大节日期间,以人情往来为幌子的行贿受贿多发,遏制节日腐败,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加强监督。

  “礼尚往来”美德偏离变质

  在现代社会,无论哪个国家,人与人之间节日期间相互走动、拜访、请客、送礼都是普遍现象,是表达礼仪、维系情感的主要方式之一。“礼尚往来”也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之一。

  “但近年来,这一美德却在特定领域发生偏离、变质,借过节之名行贿赂之实,引起社会公众不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表示。

  “我院曾对所办理的贪污腐败案件做过统计分析,绝大多数贪污腐败案件被告人几乎都有在节日期间收受贿赂的情节。”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公室副主任张磊说。

  据张磊介绍,一些怀有不良企图的行贿者向对自己有帮助的人,以人情往来名义送礼品卡、加油卡等用于建立“感情”,将贿赂掩盖在节日、人情面纱下。而一些受贿者也抱着节日收礼是人情往来不是受贿的念头,欣然接受。“已经变质的人情往来外衣背后,本质就是权钱交易。”

  如在浙江省嵊州市原政协副主席杜某受贿一案中,杜某想腐败又不敢直接收钱,于是和妻子共谋收受购物卡,在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收受购物卡合计14.9万元。杜某也因此被判刑10年。

  在任建明看来,借节日送礼尤为严重的一种现象是用公款送礼,“使用公共资源送礼之风越来越严重,甚至逐渐演变成‘过节不送,是块心病’,必须引起重视,加大整治力度”。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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