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张曙光在庭审中。新华社发
昨天,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被控受贿4755万余元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张曙光当庭认罪,并称其受贿款是用来满足情人的需要,部分受贿款用来参评院士使用。提到自己的索贿行为,他还当庭自称人品太差,做出这样的事情很恶心。
庭审焦点1 收取贿赂
利用职权暗助商家
张曙光曾被称为“中国高速列车技术奠基人”,是刘志军的铁杆亲信,多次操盘铁道部的高铁招标。据检方指控,张曙光的受贿自2000年就已开始。
昨天上午,两鬓斑白,面容清瘦的张曙光身着藏青色夹克、脚穿布鞋在法警的押解下,迈着沉重缓慢的步伐走进法庭。法官示意张曙光,如果身体不适,可以随时举手示意。
张曙光于2000年到2011年间,利用先后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谋取利益,为此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的负责人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755万余元。
“对公诉人指控的13起受贿事实我都认,是事实!”张曙光当庭表示。
张曙光被控的第一起受贿金额多达1050万余元,跨度长达10余年,行贿人是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
“我接受钱财是事实,但我们之间的关系,我要简单说明一下。我作为铁道部副总工程师,他从事的经济活动在铁道部范畴内,对受贿的事实没有异议。”为了向法官表明自己的认罪态度,张曙光还特地强调,自己只是说明情节,对罪名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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