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曙光庭审现场。
检方指控称:2005年至2009年,张曙光三次向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索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00万元。
张曙光表示,他和戈的父亲是常州老乡,认识二十多年,关系十分密切,和戈本人也认识很久,对于这家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不少帮助,在今创集团的某合资项目中,他作为政府主管领导,在谈判中发表倾向性意见,将外方的要价从上亿元压到几千万元。
对此,张曙光在庭上说:“几次向戈要钱,心理存在明显扭曲。在他们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我给了他们很大帮助,我需要用钱,向他们要一点,对他们来说是九牛一毛。再说,戈说需要我以后继续帮助他,我觉得我有能力帮他,所以心里也很坦然。他们明白,我对他们企业以后的发展具有决定权。”
女色--公司聘请其情人纯属为讨好张
女色是张曙光疯狂敛财的重要动力之一。张曙光曾供认,2006年认识情人杨某后,感到手头很拮据,戈建鸣表示需要用钱就找他,张曙光就打电话给戈要求帮忙,戈很快从常州开车来到北京,在某酒店给张送上一个黑色拉杆箱,里面是200万元的现金。
而杨建宇证言显示,张曙光的情人罗某提出自己工资不高,挣的是死工资,一个月只有五六千块钱。杨马上提出,可以请罗某到他北京的公司上班。后罗某和杨在北京的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每月16000元,前后杨为罗某支付了三四十万的工资。杨建宇表示,罗某从没做任何工作,聘请她只是一个托词,纯属为讨好张。
杨建宇为了讨好张曙光,在罗某身上花费了大量金钱,可谓有求必应。杨建宇称,曾在香港安排罗某旅游,并购买一块价值达二三十万港币的手表;有一次,罗某提出换车,杨建宇很快赞助30万元;另一次,杨建宇与张曙光和罗某在一起言谈间,罗某提出看中一款手表,杨建宇立刻从附近直接提取现金50万元送给罗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