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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两高将出台网络谣言构成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警方押解犯罪嫌疑人“立二拆四”。傅学胜承认,自己在网上编造了上海某副区长贪污20多亿,拥有60多套住房,包养十几个情妇并且杀害人大代表的谣言。曾有行为:发布或炒作张海迪入日本国籍、雷锋生活奢侈、“7·23”动车事故外国人获天价赔偿等谣言 

  傅当时在网上的“举报”曾引起上海纪委的注意,经过核实,认定举报内容为假。警方介入,将傅抓获。

  警方调查期间,发现今年年初轰动一时的“中石化非洲牛郎门”也是傅学胜所为。傅承认,因为竞标失利,他编造帖文称中石化的一个女处长接受了某公司“非洲牛郎”的性服务。

  上海市公安局有关人士称,涉事副区长当时压力很大,那篇帖子也给当地政府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

  上述中石化的女处长对记者称自己精神压力大,“处于崩溃的边缘”。她将相关网站告上了法庭,该案9月6日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

  傅学胜被认为涉嫌诽谤罪。但是警方必须面对两个疑问:网上发帖诽谤,到什么程度才构成犯罪?诽谤罪一般是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为什么要介入抓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说,能否构成诽谤罪,关键看诽谤行为是不是“公然”。在他看来,在互联网上的诽谤,是真正的“一传十,十传百”,传播范围比现实社会更广、更快,可以达到“公然”的程度。

  对第二个疑问,负责傅学胜一案的上海闸北分局负责人称,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公安机关可以介入。

  洪道德则提醒,诽谤是自然人对自然人的行为,对网上的诽谤,公权力不要轻易介入,尽量留给自然人自己解决。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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