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根据法律规定,上级政府不能决定下级政府的机构设置,但“上下对口”却是不成文的惯例。所以,上级部门一有机构扩编的风吹草动,下级就会迅速作出类似的“纵向反应”。国务院医改办成立后,各地纷纷将医改办“做实”,增加编制。2011年,中编办批准了环保部核安全司扩编,从一个司增加到三个司,编制由38个增加到85个。2012年,四川就对核安全管理局进行了扩充,由一个处增加到3个处。
上一个5年里,扩编最厉害的要数海关和质检部门。几乎每个月,中编办都会发出同意某地设立海关和出入境检验局的通知。海关和出入境检验局虽然都在地方,但由于实行垂直管理,是海关总署和国家质检总局在地方的派出机构,因此需要中编办批准设立。
一个地方有无海关和出入境检验局,是显示这个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地方对外开放的形象窗口。因此,在申请设立海关和出入境检验局时,各地主要领导都不遗余力地赴京“跑部”运作。例如,陕西榆林每年都将申报海关作为市委、市政府的重点任务,主要领导亲自到京沟通。甘肃为了申报金昌海关,省党政主要领导都亲笔给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领导写信,并派常务副省长到京沟通。
据安徽《宣城日报》报道,为申报宣城海关,该市编办主任与中编办的电话“成了热线,每个星期不是电话就是信息”。而在跑办的过程中,相关人员也与中央部委工作人员“由工作关系、上下级关系,渐渐变成了朋友关系”。
严控之下的变通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部委增加内设机构的一般程序是,由本部门党组(委)研究提出,报中编办,中编办向中央相关领导请示并得到同意后,再以中编办的名义批准。
机构扩编后,一般会相应增加人员编制。司法部增设社区矫正局之后,就增加了一名司局级领导职数。但也有采取内部调剂的办法,中国法学会2008年增设了法律信息部,2012年,法律信息部向中编办申请增加人员编制,最后中编办同意从法学会内部进行调剂。
在国务院严控行政编制的态度下,一些机构行政扩编的想法不能实现,但它们也没有因此却步,而是采取了变通的方式,如设立事业单位,行使行政职能。
2011年11月1日,水利部新闻宣传中心正式成立,这是一个经中编办批准成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下设4个处室。国务院各部委中,名义是事业单位、实际是行政机构的不在少数,如住建部的稽查办公室、国土部的土地整理中心等等。农业部的草原监理中心甚至还有草原执法功能,但也是事业单位。
这些“事业单位”的形成,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的机构改革,为实现行政机构在数字上精简,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这些行政机构都被改为事业单位,此后成立的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尽管具有行政监管职能,但也是事业单位,不过是“参公管理”。
由于事业单位设置门槛较低,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事业单位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的做法。2008年,国家发改委成立了节能中心,2012年又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都是正局级事业单位,但后者一成立就受到了专家学者的质疑,因为其定位和职能与国家节能中心类似,多成立一个机构就多一份支出。
但事业单位的设置终归还是有限制,于是一些部门又采取了“挂靠”的方式,做进一步的变通。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某部委的研究室至今未获批准,于是就挂靠在办公厅名下,但内设处室和人员已调整到位,对外也以研究室的名义进行活动,一旦时机成熟,就单设机构,独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