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代,还是不交代?
说起主动交代,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比较典型。在审判最后陈述时,许迈永自己说,2009年4月13日被“双规”后,经纪委办案领导谈话、讲政策,他从4月28日起,开始陆续彻底交代问题。
两年前的7月份,许迈永的亲人和朋友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称,许非常聪明,记忆力极好。这种才能显然也在交代问题时显露出来,在浙江省纪委对其实施双规的八个多月中,许迈永写了2000多页纸的主动交代材料和3万多字的悔过书。其“全面、彻底、透彻”地交代了所有违纪违法问题。放在别人账户上的资金、房产、股票,包括贵重物品,也全部作了如实交代。
出于自保和立功的考虑,在羁押期间,许迈永的生活还包括向纪检、检察部门提供其他人犯罪的线索,有检举立功行为。
不过情势并未如其所愿,一审法院宁波市中院对这些许迈永奉为救命稻草的行为并未采纳。法院认为,“起诉指控的许迈永贪污、滥用职权及部分受贿事实,许迈永是在有关部门已掌握相关线索的情况下交代的,不具有自首情节。”
此外,“虽然许迈永在有关部门不掌握的情况下交代了部分受贿事实,但鉴于其在庭审中推翻原有罪供述,拒不认罪,故不足对其从轻处罚。”
极为典型的当属一心求死的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人杨彦明。在杨任职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职务期间,贪污、挪用巨额资金,却至死不交代资金下落,成为一桩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