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志军受审画面(央视截图)
藉由辩护律师的观察和接触,人们得以探究落马官员的人性弱点与反腐体系之制度困惑,以期为未来之廉政再造提供某种借鉴
随着刘志军、李春城、刘铁男等一批副部级以上高官落马,越来越多的“老虎”被揪出,人们看到了权力腐败的制度弊病,同时看到的还有贪腐背后的信仰缺失。
从位高权重到阶下囚,落马高官在短时间内经受着各自最大的煎熬。痛定之后,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开始自省,曾经在各种场合信誓旦旦要为之奋斗的理想不再,是他们抛弃了治国理政的舞台还是被舞台所弃?
他们身陷囹圄之痛苦、焦虑、苦闷,或许还有后悔。但由于处于羁押状态,自由受到限制,限于法律规定,在判决之前的很长时间,除了办案人员,落马官员只能见到辩护律师。律师成了他们精神的寄托,倾诉的对象。
为此,《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了包括钱列阳、许兰亭、杨矿生、韩嘉毅、高子程、张青松等在内的多名曾为高官辩护的刑辩律师,试图通过他们的近距离观察和接触,探究落马官员的人性弱点与反腐体系之制度困惑,以期为未来之廉政再造提供某种借鉴。
心理落差是第一道关
落马后,案件是这些官员们首先要应对的大事,但面对案情,他们的态度却有着天壤之别。
有些官员精神颓丧,从一开始就拒绝律师介入,认为辩护无用。比如原黑龙江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自己不找律师,不知道律师在案件中能发挥什么作用。即便后来请了律师,也比较沉默,对律师没什么要求。
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在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中就是如此。2012年12月6日,北京市检察院指定第二分院对刘志军进行审查起诉次日,检察官便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但刘志军主动放弃了这一法定权利。
随后,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钱列阳担任辩护律师。2013年春节之前的第一次会见并不愉快。
“我们见面之后,我跟他介绍自己,告诉他受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他担任辩护人。”钱列阳这样回忆。刘志军的答复则是,“审查起诉意见都对,我完全签字。”
很显然,刘志军对律师采取了不配合的态度,而这种状况,在此后几次会见有了较深的交流之后才得以改变。
抵触律师,很大程度上源于心理上的前后落差。曾为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辩护的律师韩嘉毅说,“在位和落马显然是天上地下,这些落马官员刚开始转变艰难,心理承受能力受不了,很痛苦,面子上要强,与外界基础有一种自我保护,比如会见的时候很紧张,心情非常不好,不过几个月下来就不一样了。”
《中国新闻周刊》获知,在众多的官员贪腐案件中,家属为被告人请律师这种情况会好一些,被告人基本上能接受。而类似刘志军案这类由司法机关指定辩护的情况,指定辩护的原因就是被告人放弃辩护。
不过,对于多数被告人来说,他们并非天然抵触律师,随着律师介入后作用的显现,很多落马官员都会选择配合。原交通部副部长郑光迪在辩护之初,甚至拒绝会见律师。
郑光迪的辩护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一开始,她相信组织,放弃辩护。后来她爱人做了工作,会见两三次之后,感觉到请律师是必要的,转而配合律师的辩护。”
事实上,因为被告人的配合,高子程调取了一份关键证据。检方指控郑光迪受贿金额中,犯罪事实大部分发生在郑担任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会长期间。高子程调取的《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章程》表明,协会会长经选举产生,理论上协会会员均可担任会长,这意味着会长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这个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
这个过程,实际上是落马官员在失去自由之后,改善自己境况努力的表现。曾为多位副部级以上高官辩护的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兰亭透露,心理落差是第一道关,有些被告人刚开始对律师不太相信,言语不多。在多次会见建立起信任关系之后,才开始谈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