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的升迁路径
学历背景的不同,大法官升迁路径也不相同。
最高人民法院的13位大法官中,多数人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并多在法院系统工作多年。首席大法官周强虽然从湖南省委书记任上升迁,但早先进入共青团中央之前,曾在司法部工作,并任职法制司司长,长期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一级大法官沈德咏从江西省高院刑一庭庭长、副院长任上短暂转任江西省纪委副书记,旋即在1998年年底升任最高法院副院长。
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奚晓明,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高憬宏等人则一毕业直接进入最高法院,从普通的审判员升至大法官。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侯猛认为,“尽管大法官很少通过审判案件对法律和司法做出贡献,但大法官个人的法院工作经验会对其公信度有比较大的影响。”
与最高法院不同,地方高院的大法官很多来自于司法系统外部。据公开资料,内蒙古、河南、广西、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地的高院院长在任二级大法官之前主要在地方担任党政职务。
比如,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于包头铁路技校桥隧专业毕业后,从呼和浩特铁路局下属工务段做起,历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等多个岗位。
宁夏高院院长李彦凯从海原县一名助理征税员起步,由海原县法院一般干部,再到吴忠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宁夏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等将近十余个岗位,最后得以升任宁夏高院院长。
长期从事中国法院研究的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忠认为,“除去成文法和司法解释,各种实体法、程序法的非正式渊源、习惯做法和各种地方性司法知识,使得法院院长进入的知识壁垒越来越高,非长期在法院工作,即使曾经法律科班出身,对厚实的司法知识亦感觉困难。”
崔亚东由中共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转任上海高院代院长。在其长达四十余年的职业生涯中,自1974年从部队退伍后,始终从事公安工作。人们担心,这种职业经历与司法工作存在着巨大的知识鸿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