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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省市尚未公布三公经费 专家:预算法亟待修改

“三公经费的部分信息已经在财政厅网站公布了,是你没有查到。还有一个现象是,当前已经公开三公经费的省份里,有一部分只是公布了2013年三公经费的预算,而没有公布2012年三公经费的决算。

  “三公经费包括公款接待,实际上接待的大多数是上级部门。上级政府管得太多,下级政府就必须讨好上级政府。”翟校义说。

  他认为,省级政府公开三公经费,能够使各地攀比接待的费用降下来,使这部分费用限定在老百姓能接受的程度内。如果一个地方收缩经费的话,其他地方就会慢慢收缩。对接待的那一部分经费收缩,就可以带动其他行政开支的收缩。

  三公经费公开需有法律约束

  尽管公众和媒体对省级部门公开三公经费的期待很高,但从目前公开的情况来看并不能令人满意。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公开评论道,省级三公经费公开难产是因为没有说清楚不按国务院规定公布省级三公经费,将要受到何种处罚。

  此外,他还希望明年的《预算法》修改中,能够对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的公开作一个明确的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朱大旗认为,三公经费的问题说明,《预算法》修改的迫切性。三公经费需要非常严格地去编制预算,但现在一些政府部门只是在大的类别上面公布预算,详细到款、项、目的很少。“编得不细的话,就会有很多灰色地带,很多支出在大的类别里面隐藏起来。”

  他告诉记者,《预算法》二审意见稿已经出台了,但大家看法还不太统一。比如在人大、政府职能配置方面,预算的基本原则方面还存在比较大的问题。“预算的本质是由纳税人以及他们的代表对政府收支行为进行规范、控制、监督。过去总是把预算看成是政府去管理财政、调控社会的工具,但本质上来讲,还是老百姓去管政府的。”朱大旗说。

  其实,并非只有将三公经费写进预算法才能对政府花钱的行为加以遏制和监督。“三公经费是整个预算中的一小部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说,当务之急,要让预算在人大层面上公开。人大通过、批准的预算才具有法律效力。现在就是政府自己公开自己的,没什么比照。要从人大层面公布一个很细化的预算,就能比照这两个账单,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其次,批准的预算一定要细化,这样才有真正的威慑力。现在公布的数据都比较粗。所以要修改《预算法》,进一步细化。否则,公众看不出政府在哪些事情上花了多少钱,这样的公开跟不公开没什么区别。

  而在专家看来,提高立法机构对预算的审查能力和监督能力也是需要改进的地方。

  “监督三公经费公开,需要人大代表花时间、懂专业。但我们很多人大代表都是兼职,除了出来开次会之外,大多时候都在忙别的事。很多运动员、影视明星也是人大代表。懂预算的比较少,怎么监督审查?”朱大旗说。他建议,人大常委会应该充实财经委员会、日常工作委员会、地方预算委员会等专门机构或公共机构的专业人员。

  在翟校义看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的理想状态是,首先,人大代表对政府的预算进行审定,管理权要从政府的财政部门慢慢地转移到人大,人大的审议不能像现在这样开那么短的会就简单地审议完。其次,预算要有刚性。政府的预算不能超支,也不能随便节制。这个刚性由法律保证,由人大管政府的钱袋子,而不是政府自己管自己的钱袋子。

  但他同时表示,目前理想与现实还有距离。要使《预算法》在现实中真正发挥作用,政府第一要告诉人们理想状态是什么,第二告诉人们现实状态是什么,第三要给出一个路线图或者时间表,要在什么状态下达成什么目标,让民众给政府准备的时间,“因为我们是建设当中的社会,改革当中的政府,既要讲方向,又要讲路径”。

  本报北京8月25日电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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