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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帆证薄滥权罢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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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5日,薄熙来被押上被告席/中新社

  大公网报道组 济南二十五日电 薄熙来案25日结束第四天庭审。公诉人出示重庆市长黄奇帆等人的证言,证实薄熙来在未取得公安部同意的情况下,免去王立军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在市委未製作正式任免文件的情况下,即宣布任免决定。薄熙来则辩称自己只是调整了王立军的分工,绝无贬低的意思。

  2012年2月2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宣布,重庆市委决定,王立军不再兼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随后官方有宣布王立军作为副市长分管教育、科技等工作。四天之后,王立军叛逃美国总领馆。外界普遍认为,王立军被罢免公安局长职务,促使其下定了最后决心选择叛逃。

  明知违规仍强行任免

  在25日上午的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存根,2013年8月6日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证言。证实:薄熙来明知任免公安局长需事先徵得公安部同意,在免去王立军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过程中,陈存根又多次提醒薄熙来必须报公安部,走完程序,才能提交常委会研究。但是薄熙来坚持不报告公安部,先研究任免。常委会后,薄熙来要求第二天到公安局宣布市委的任免决定。在陈存根再次提醒薄熙来没有经公安部同意,市委就不能出正式任免文件的情况下,薄熙来仍要求第二天宣布市委决定。

  未有正式文件即宣布

  公诉人并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时任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时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翁杰明,时任被告人薄熙来秘书车某等人证言,证实王立军被免职前,2012年1月29日、30日、31日,薄熙来让车某分别通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市人大主任兼市委组织部长陈存根、市委副书记张轩、市纪委书记徐敬业、市政法委书记刘光磊谈话。并经薄熙来提议,在未取得公安部同意的情况下,免去王立军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刘光磊证实,薄熙来找其谈话时,提醒薄熙来要注意相关程序。

  时任重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胡某、干部二处处长周某某、部务委员李某某等人的证言则证实:薄熙来未经公安部同意,免去王立军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在市委未製作正式任免文件的情况下,即宣布该决定。

  事后才徵公安部意见

  公诉人出示了薄熙来圈阅的多份文件证实:2012年2月1日下午,由薄熙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免去王立军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2月2日,重庆市委组织部在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刘光磊主持会议,陈存根宣布对王立军的免职决定。2月1日重庆市委常委会后,市委组织部将徵求意见函传真至公安部政治部地方干部处,2月2日将徵求意见函以机要1595号,寄送公安部政治部。

  薄熙来则在法庭上辩称,现在一直说我免掉王立军局长的职务,这是错误的,我只是调整了王立军的分工,让他负责工商、教育、科技,这几个部分都是重庆的精华的所在,我本人绝无贬低他的意见。我觉得王立军整出这么多麻烦事来,我觉得确实需要换一换岗位,清静一下,沉淀一下,有好处,我丝毫没有贬低他的意思。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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