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的几场著名争论
第二种意见否认有剥削,认为陈志雄承包的鱼塘是集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改变。陈志雄雇人帮他管理鱼塘,这同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的雇工在性质上还是有所不同的。他们之间是平等的劳动伙伴关系,他们的结合,是一种新的劳动组合和协作。陈志雄的收入比雇工高得多,但这种差别是合理的、正当的。对于我国城乡出现的新的经济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我们应该积极支持。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该承认客观事实,陈志雄付给被雇人员的报酬低于他们付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陈志雄的收入中存在剥削是肯定的,而且,雇工越多,占有他人创造的财富也就越多。但这种剥削在我国现阶段是应该允许的。因为我国农村经济比较落后,存在着多种经济成分,出现雇工现象也是难免的。问题是要实事求是地对待,既不能不承认,也不能简单地加以禁止,只能限制和引导。因而,主张允许雇工现象的存在,但要加以限制。希望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制定出具体政策。雇工问题的出现,也引起了理论界的高度重视,20世纪80年代初,国内报刊上不断刊登有关文章,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农村经济丛刊》自1982年第3辑开始,开展了当前农村雇工经营问题的讨论。国务院、社会科学院等机构也相继组织了调查组,对雇工现象展开各种形式的调研。各省的理论工作者也先后召开了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讨论会。由此可见,理论界从一开始就非常关注并直接介入了对雇工问题的理论研究。当时,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雇工经营有无剥削以及今天的雇工经营与资本主义雇工经营有无区别等问题上。总的来看,在私营经济萌生时期,在拨乱反正和思想解放的大背景下,这种讨论基本上走出了“文革”的政治阴影,做到了心平气和、以理服人。通过讨论,确实起到了明辨是非、提高认识的积极作用。为私营经济的起步扫清了思想障碍。雇工现象的出现,引起了中央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当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曾多次发表讲话,明确指出:对于雇工经营“不要采取‘戴帽子’、‘割尾巴’等简单取缔的办法”,至于个体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总的原则应该是:第一,要坚持社会主义;第二,不要走过去的老路”。“不能再采取过去那种办集体的办法,走老路,搞来搞去,又是平均主义,吃大锅饭。”要在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取其利而除其弊。针对理论界关于雇工经营的不同看法,当时国务院的主要领导也明确表态:“各种意见都可以讨论,可以动口,不要动手。不要一棍子打死”,“要调查研究,要沉住气,天塌不了”。同时反复强调:从根本上讲,要从群众的实践创造中解决这些问题,“办法在办公室里是很难想出来的,要从群众中精心去发现好的经验”。对于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傻子瓜子”问题,中央领导的意见是要看一看。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一次讲话中针对有些人的担心,明确指出:“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1992年,邓小平在回顾当时的情况时说:“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100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邓小平从改革的全局出发,强调城乡改革的基本政策,一定要长期保持稳定。慎重对待和处理此类问题,最终使刚刚萌生的私营经济得以生存和发展。
- 责任编辑:赵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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