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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休假难 江泽民曾称一天也不可能休假

  退休后享受休假福利

  休息权,是现代社会每位公民应该享有的法定权利。199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对公务员年休假制度就有明确规定,1995年、2005年也分别写入了劳动法和公务员法。

  南方周末记者未能查询到关于高级干部休假方面的特别规定。《公务员法对于公务员如何休假,规定得比较模糊,第七十六条只是说: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实际执行中,政府部门多依照2008年颁布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其中的规定更为具体: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这些规定主要面向一般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职工。对于高层领导人来说,在任期间往往百事缠身,一般要到退休之后,才能真正享受到休假疗养的诸多福利。

  诸多中央部门,都有为本系统干部专门开设的疗养院。例如,外交部在北戴河、北京通州和怀柔都有自己的疗养院。按照级别,退休干部每年都有机会分别去以上疗养院休养。

  从外交部退休的黄桂芳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去北戴河疗养有六七天时间,部级以上领导有专车接送,司局级干部则自行乘坐火车前往。“住宿免费,不过要是配偶非外交部干部,每天还要额外缴纳30元床位费。无论是否属于本单位,每个人每天都收取餐费20元。”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担任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贺铿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真正出去休养一下,可能还是人大和政协稍微做得规范一点,每年暑期它们都有一到两个星期的休养,比如去庐山、北戴河。”

  解放军系统中,也有遍布全国的疗养院,比如鼓浪屿、庐山、青岛、杭州、大连等地,都有直属于总后勤部的疗养院。每年总后卫生部会根据各疗养院床位数,统一向全军配发疗养证,师、军、军区级别的领导人,可根据各自部队得到的疗养证数目申请疗养,一般来说,两年有一次疗养机会。

  据一位曾经在解放军杭州疗养院工作的人士透露,军人疗养周期一般是半个月,师级干部住标准间,军以上干部可以住套间。疗养期间不仅可以游览西湖风景,还会安排一次全面的健康体检,并且还有护士带领下的打太极拳等保健活动,“但是,在任领导人很少有来的,多数是退休后才有机会来。”

  法治政府应落实领导休假规定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并未建立带薪休假制度,仅规定了公众假期。1949年12月,新中国第一个《全国年节及职工休假纪念日放假办法》由政务院颁布实施,这一休假蓝本被沿用达50年之久,直到1999年国务院修订颁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当时的中央领导人休假时间,并不受公众节假日限制。1954年11月,北戴河暑期办公制度建立,之后每年暑期中央领导人在北戴河办公。

  除暑期在北戴河办公外,当时的中央领导人也经常利用工作闲暇休假。例如,据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与山东》一书透露,从1952年10月25日到11月1日晚,毛泽东进行了7天休假。在这期间,毛泽东在山东用了3天时间,观看了济南、曲阜、徐州的一些景点。

  1979年盛夏时节,邓小平来到胶东半岛。当专列抵达青岛时,邓小平微笑着走下火车,与迎上来的地方党政军负责干部握手寒暄。他说,“此行主要是休息,什么也不干。”

  改革开放之前的节假日安排,多突出政治意义,领导人休假,也很难脱离当时的政治气候,无法单纯地休息。不仅如此,在特殊的历史时期,“休假”一词还有着特殊的政治意义。

  1961年8月17日,正在北戴河休假的胡乔木给毛泽东写信,表示不能参加庐山会议的遗憾。不久,第二次庐山会议召开,会议第三天毛泽东给胡乔木回信:

  “你须长期休养,不计时日,已愈唯度……游山玩水、专看闲书,不看正书,不问时事。做一、二、三年休养的打算”。胡乔木追随毛泽东20年,这封意味深长的信标志着胡乔木“被休假”了,是靠边站,也是保护。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政治环境已今非昔比,“休假”二字早已回归正常语境,公众假期也日益制度化和正常化。但长期以来,这一制度对大部分高级官员来说,只是一项“纸上权利”。

  • 责任编辑:赵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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