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西襄汾溃坝事故中被撤销党内职务的原临汾市委书记夏振贵,以山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的身份亮相。为何许多落马官员得以悄然复出,复出依据的是何种规则?西方发达国家问题官员能够再复出吗?
中国新闻周刊网8月5日综合报道
一、受处分官员复出的规则
近年来,多名曾被免职、撤职或受到党内处分的干部相继复出,甚至走上了更高岗位。每次有官员复出,都会引发舆论哗然。
事实上,免职只是一种组织措施,用免职“处理”违纪干部,很容易为他们的“复出”打下伏笔。
实际上,我国关于官员问责及其复出的规则主要来源于5个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6年起施行的《公务员法》、 2007年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8年起施行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以及中办国办2009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被官方多次援引为复出理由的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此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的处分从轻到重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5类。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专家:复出条件太模糊
不少法学家认为,我国官员复出程序除了对复出的时限有硬性要求外,其他条件和程序确实比较模糊和欠缺。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直指,上述规定未就说明复出理由有任何精细规定,而“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等表述均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也容易给人留下较大的想象空间。
二、国外问题官员能复出吗?
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比如美国,问题官员要再谋仕途却难上加难,这其中个人信用受损是重要因素。而以清廉闻名于世的北欧国家丹麦,问题官员则多不涉及犯罪,要东山再起必须真诚悔过,这同时也体现了丹麦社会的包容性。
丹麦:要东山再起,先洗心革面
据丹麦罗斯基勒大学新闻系主任、知名政治评论员马克·布拉克—约斯滕介绍,丹麦的政坛丑闻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官员因触犯法律而造成的政治丑闻,轻则当事人锒铛入狱,终结政治生命,重者其所在政党支持率大幅下挫,甚至导致政府垮台;另一类则是违反规则或规范的“污点”丑闻。虽然闹出此类丑闻的官员没有牢狱之灾,但因为违反了公共价值观、社会规范或道德原则,引火烧身、引咎辞职是司空见惯之事。
“在短期内后果是很严重的,要么是官员直接下台,即使是普通公务员也会被降职。但这种影响很少会持续很久,也不影响当事人东山再起。究其原因,是因为丹麦的政坛丑闻跟美国一些国家相比可谓不足挂齿。虽然我们也有一些经济腐败案件,但金额很小。虽然也有性丑闻,但一般不涉及犯罪。”布拉克—约斯滕指出。
布拉克—约斯滕强调,真诚悔过和道歉是丹麦“污点”官员求得公众原谅的最好方式。“作为一名官员,要完全肩负起公众在道德原则、社会规范和公共价值观方面寄予的厚望也不是容易的事情。只要你敢于承认错误,发自内心道歉,勇于改正错误,担负起自己该承担的责任,你就会得到公众的谅解。这是成熟文明社会的基本体征。”而对于官员在个人私生活上的一些绯闻和出轨行为,只要不伤害到公共利益,也都秉持理解和包容的态度。
美国:信用受损,难再获信任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张军称,在美国,官员引咎辞职后要谋生,可以经商、写书、去大学教书、加入智库,或者做公益事业,但是要想在政治道路上东山再起可谓难上加难。
前纽约州州长艾略特·斯皮策因为招妓丑闻辞职后去电视台做过新闻评论员。前加利福尼亚州州长阿诺德·施瓦辛格虽然干满了两届,但是性丑闻事件也断送了他的政治前途,在重操旧业继续回归电影的同时还不忘把自己的秘密情史出版成书。
不过,也有例外。“如果污点能够被选民容忍,那么此人的仕途当然没有人能拦着”。纽约黑人资深众议员查尔斯·兰热尔就是这么一个幸运者。2010年,兰格尔遭到众议院道德委员会十三项指控,包括利用公款进行竞选募捐、未能按规定公开资产及收入、将住宅用的房租管制公寓用作竞选办事处以及疏于为海外的海滨别墅交付租金税。然而,2012年,选民却仍然支持他,让他又一次胜选。当然,像兰格尔这么幸运的政客在美国并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