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近七成公安厅长交流任职 ]

今年3月以来,10省份公安厅(局)长获得相关地方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命。江苏、上海、辽宁、贵州、广东、福建、河南、安徽8个省份,厅(局)长都属交流任职。
按照去年中央的部署,今后各省份新任命的公安厅(局)长,一般都由交流干部担任。今年这一轮公安厅(局)长的任免基本延续了中央的部署。
政法干部异地交流、回避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近五年逐渐从县、市级,扩大至省一级。
有关专家指出,省级公安厅(局)长异地交流任职,有利于预防腐败,维护中央权威,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意图。
8月2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人事任免。其中,李建中被任命为省公安厅厅长。
这位48岁的河南人此前一直在河南公安系统任职。他从侦查员干起,一步步走到河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正厅级。
这次是他首次到省外任职。今年3月以来,与李建中经历类似的还有其他4位。他们均在某省份担任副厅长或在副省级城市担任公安局长,这次拔擢为其他省份公安厅长。另有3名公安部干部空降地方担任公安厅(局)长。
公安厅(局)长异地交流任职逐渐成为趋势。李源潮曾指出,根据中央要求,逐步实现全国的公安厅局长一般都由异地交流干部担任。
调整
近期5人异地调任
持续5年的公安厅(局)长交流任职惯例,近期在新一轮公安厅(局)长任命中继续沿用。
从今年3月起,江苏、上海、辽宁、贵州、广东、宁夏、福建、西藏、河南、安徽等10地公安厅(局)长经当地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已陆续到任上岗。
10人中,只有西藏、宁夏公安厅长任前为本地干部。西藏公安厅长刘江此前一直在西藏任职。而宁夏公安厅长王雁飞则有过异地工作经历。2008年以前他在河北工作,在省委秘书长任上异地交流任职时,调往宁夏,成检察院检察长。后成为政法委书记,接着又被兼任宁夏公安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