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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贪官辩护的律师们:刘志军与律师谈历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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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列阳

  贪官的人权

  高官受审往往容易受到各方关注,而其辩护律师也因此可能被推上风口浪尖。钱列阳此前就曾说,“如果刘志军死了,我会被骂无能;如果没死,我会被老百姓骂。”

  而张青松认为,贪腐案件的关注度不一定完全取决于官员级别的高低。比如杨达才、雷政富等人,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他们的落马有一个特殊的背景,或者“出线比较精彩”。

  涉案官员越炙手可热,辩护律师就越容易被“拷问”职业道德。公众往往会抛出“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律师应该坚持公平正义还是为贪腐开脱?”这样的问题。

  然而这些问题并不会构成职业辩护人的的困扰。“落马官员也有人权,为他们辩护是天经地义的。”许兰亭认为,作为涉案官员的辩护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使其权益得到最大化,这就是公平正义。

  “人们常常会有两套标准,第一套是人人都有辩护权,这个没人会否认;但第二套是专门用在刘志军、雷政富、李昌奎这类人身上的,他们就不该有辩护权。有时候我们渴望回到野蛮,有时候又想追求文明,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辩护其实就是一种司法文明的体现,它是人类作为一个有爱群体的表现——我们不能对自己的同类采取野蛮的手段。”张青松如是说。

  他还认为,公众对于贪官的愤怒情绪,有一部分缘于信息的片面化。“司法的神秘主义,是一种很古老的树立权威的方法,但是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公众越关注的案件,审判的公开性却越差,这种矛盾会导致公众过于偏激。”

  钱列阳也曾对此祭出他的观点:反腐败不能光靠杀掉一两个贪官。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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