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2 第十二届至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及分工情况职务及分工
集体分工协作机制是如何运作的
自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开始,正式形成了中央政治局九常委分别代表党和国家主要机构,相对分工,内部协调,共同治党、治军、治国的基本政治格局。
中央政治局常委对党的主要工作的负责和领导也得到强化。主要体现在党的组织工作(曾庆红—习近平)、党的经济工作(如国务院(常务)副总理:黄菊—李克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贾庆林)、党的宣传及文化工作(李长春)、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吴官正—贺国强)、党的政法工作(罗干—周永康)、党的军事工作(如中央军委副主席:习近平)(见表3、4)。此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成员协助中央政治局常委的领导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