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回避
揭阳1991年被批准撤县设市(地级市)以来,除了首任市委书记由揭阳本地人担任外,此后历任书记均为外地籍,陈弘平2008年接任揭阳市委书记,打破了这一惯例。事实上,揭阳建市以来,揭阳历任市长也都由外地人担任,陈弘平2004年接任揭阳市长,成为目前揭阳历史上唯一一位本土市长。
而中山市的情况刚好相反,中山市自1988年升格为地级市后,历任市委书记及市长均由中山籍人士担任,当李启红2007年接任中山市长大位之时,中山的书记、市长仍旧是中山籍人士。李启红2010在市长任上被查后,终结了中山市的党政一把手由本地人担任的传统。2010年,山西人薛晓峰从广州萝岗区委书记调任中山任代市长,成为中山建市以来首任非本土籍的市长,次年薛晓峰改任中山市委书记,广东翁源人陈茂辉接任中山市市长一职,中山市出现了历史上首次党政一把手均是非中山籍人的情况。
陈弘平出事后,揭阳继任的书记陈绿平,虽为潮汕人,但在2011年以前,其为官足迹,主要在省人事厅和韶关。而接任罗荫国的邓海光、梁毅民,更非茂名本地人。可以说,揭阳、茂名和中山这三个地级市,都开始踏上党政一把手地域回避之路,这三个地方官场面貌,也为之一新。
任职地域回避利弊谈
民革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蔡永飞:流官制度不太适应我国目前社会转型的发展趋势,将来还是要“改流归土”。在民主制比较完善的社会里,应该是本地的人比较有热爱家乡的意识,担任公职有利于更好地履行职责。流官就很容易不负责任,而且不见得对本土文化有很好的了解,很难能够全身心融入当地。茂名、中山和揭阳的3个例子中,官员的腐败跟土官、流官没有都没有关系,他们不是因为本地人而导致腐败,也不是因为外地人才腐败。现在是流官、土官都腐败,关键是没有一个好的监督机制。但“异地为官”在思路上至少有一点还是可取的——这里的“异”字非常重要。任何政治组织、政治共同体,都需要一种异己力量的制约和监督。实际上,“异地为官”体制,就是一种异体监督体制:它是通过外来的掌权者来制约和监督地方的政治力量,以免它溢出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带来了地方社会政治生活日益丰富和深化的今天,推进地方治理结构调整的时候,如果我们把“异地为官”概括为“异体监督”的话,这一政治智慧还是可用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范忠信:李启红的跌倒,李氏家族的“不幸”,跟任职回避制度在中山没有落到实处有关。如果李启红不在原籍地担任领导职务,她也不至于深陷亲属组成的“政商共生”网而不可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