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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拒公开民航发展基金被起诉 称系国家秘密

两周后,财政部做出了书面答复,称“你所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予以拒绝。2008年,北京律师董正伟书面申请,要求财政部信息公开收取机场建设费的依据和收支情况。

  背景

  收费20年屡遭质疑

  财政部曾回复:准公共基础设施需政策支持

  关于民航发展基金及其前身机场建设费的收取,从1992年3月开始收取以来,一直存在争议。有多位律师和人大代表对其提出质疑。

  2008年,北京律师董正伟书面申请,要求财政部信息公开收取机场建设费的依据和收支情况。之后财政部做出信息公开答复,称我国的民航机场仍属准公共基础设施,相关运营还难以完全市场化,需要收取机场建设费政策的支持。

  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叶青也公开炮轰机场建设费。昨日,叶青在电话中表示,两会之后他收到了有关部门的答复,内容大致是收取机场建设费(后改为民航发展基金)是有依据的、是适合当下民航事业发展的。

  对此,叶青提出质疑,20年前乘坐飞机出行的大多是公务出差,反正都是公费支出,收取一定的机场建设费就好像从公家的一个口袋挪到了另一个口袋,因此这个问题没有引起重视。而现在,飞机成为了老百姓的日常出行工具,在老百姓已经交了机票钱的情况下再交一笔建设费,“就好像去餐馆吃饭最后还得交餐馆建设费”一样,属于重复收费。

  叶青称,迄今为止,没有权威部门披露过这笔费用的收取情况和使用情况。

  据北京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起淮介绍,二十年前设立机场建设费的初衷是为了支持老少边穷机场建设,根据机场大小、飞行距离收取一定的费用,收取的钱款由国家财政、民航总局、机场三家分配,但合计收取了多少钱、如何分配却从未有权威部门公开。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媛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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