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秦城越近,越有机会
同样是重庆政法界的高官,原重庆司法局局长文强的案件,侦办和审判都在重庆。在他之前落马的重庆高院副院长张弢,就没有在重庆本地受审,最高法指定贵州中院管辖。
重庆司法界人士透露,因为贵州离羁押张弢的地点近,所以被选中。就近是最高法院指定管辖时考虑的首要因素,一为保证安全,二为节约成本。
正因为犯案的省部级高官多在京城附近羁押,判后将押往秦城监狱服刑,北京市一中院、二中院,成为“随时准备审理指定管辖案件的法院”。
这两家中院审理的要案高官可以列出一长串: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等等。
距离北京最近的河北衡水、沧州、廊坊,以及天津市等地的中级法院也常常得到指定的机会。2010年1月,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河北廊坊中院受审;2011年7月,原中国移动党组书记张春江在河北省沧州中院受审。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案件,落在天津市二中院。
重大案件异地审理被认为可排除“地方主义”干扰,按照宪法规定,人民法院本应“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就在北京本地受审,他在1952年就进入北京市委办公室工作,四十多年从未调离首都。
有的甚至打着“飞的”回本地受审。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是由最高检决定逮捕的,一直关押在北京。据《中国武警》报道,2000年1月31日下午,胡长清从北京押回南昌,秘密关进江西省看守所2号监室,2月13日在南昌市中院受审。
中院最多,高院极少
按理说,省高院更有条件承担大要案的审判,但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多数都放在中级法院。
陈希同案是个例外。该案一审就在北京市高院,二审到了最高法院,当时最高法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刘家琛担任审判长。
最特殊的莫过于1980年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设立最高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为终审判决。
不止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两审终审的情况下,如果指定高级法院管辖,最高法将成为二审法院,这样就没有回旋的余地。
不过,南方周末记者查阅几十个贪腐大案,绝大多数主犯均服从一审判决,不再选择上诉。
2012年8月20日,合肥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谷开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晓军获刑九年。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薄谷开来和张晓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据新华社报道,薄谷开来在作最后陈述时说,“这个案子的发生给党和国家带来了很大损失,我应当承担责任,我将永远难以心安。感谢办案人员对我的人道主义关怀,我向法庭郑重表示,为了维护法律尊严,我愿接受并坦然面对任何判决,我也期待法庭公平公正的判决。”
一审被判死刑的,一般都选择上诉,但均被驳回。这些人中,除了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外,多为副部级官员,如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原河南省副省长吕德彬、原济南市人大主任段义和、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