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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城乡文明的多向融合,应交社会来做

这种文明冲突主要体现在二者固有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的差异,乃至政治和法律意义上的群体隔阂。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迟福林说,这种隔阂的根源在于对立的城乡二元结构。

  潇湘晨报:城镇化如何既考虑乡土文化的传承,又构建足以维持市民有尊严而优美生活的城市文明?

  迟福林:城镇化的推进,传统文化和乡土文化肯定会受到冲击。比如,城市改造中,对传统文化载体的一些建筑,是不是要加大保护力度。当然,在我看来,城镇化进程中比文化保护与传承更重要的是,当下农民的权益保护和幸福感的提高。一个不能给当代人以及后代人带来幸福的文明,总归是要被淘汰的。只有农民的幸福感提高了,传统文化、乡土文化才有可能得到传承。因此,城镇化最重要的是人的城镇化,人的城镇化离不开文化支撑。维持有尊严而优美生活的城市文明,不是简单地割裂城市和乡村文化,更不是消灭乡村文明,而是二者的融合、创新。

  王晓渔:

  文化本身多样,不一定要融入一个大传统

  潇湘晨报:城镇化进程中,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的冲突?

  王晓渔: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没法说城乡之间存在对立的二元文化,没法说两者是绝对冲突的。城市内部的文化也是多元化的,不同城市之间也会有很大区别,很难截然认为城乡之间存在二元文化。

  城乡的二元结构是制度上的,不是文化上的,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制度滞后而不是文化滞后。现在城市里已经有数以千万计的农村户籍的人口生活于其中,甚至他们就是出生在城市里,已经适应了城市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并且向城市纳税,却无法享有市民的权利,这才是最根本的问题。

  是否会产生文化冲突,关键看是由下而上的自发的城镇化,还是由上而下的统一的城镇化。如果是自发的城镇化,对于公众而言,他可以做个选择,是否参与到城镇文化之中去,他有不参与的权利。而如果是统一的城镇化,是“被城镇化”,就有可能与城镇的生活方式产生冲突。比如本来是大家聚居在一个村庄里,彼此经常串串门,现在住进了小区,和邻居彼此都不认识,当然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文化是从自己内心出发作出的选择,而不是被规定的。

  潇湘晨报:在上个世纪30年代,中国曾一度推行过类似转变生活方式的举措。

  王晓渔:是的。30年代的“新生活运动”,在衣食住行上推行“现代”的方式,注重清洁,讲究秩序,似乎是好的。事实上,这种通过行政方式强制推行的运动,结果是非常失败的。

  因此,所谓“移风易俗”、“破旧立新”,用强制的方式让民众去适应“新”的文化,改造“旧”的文化,这种短期行为效果是不会理想的,很容易反弹。

  在文化的“融合”上,起主导作用的不应是行政命令,而是要交给社会来做。而且这种“融合”是双向或者说多向的,比如市民也会体验乡村生活,在这种体验过程中会寻找到对乡村文化的认同,不是单方面地由一方影响另一方。城镇化过程中的文化“融合”,不是所谓高级文化影响低级文化,而是互相影响。尤其要避免等级观念,不能先预设城市文化更加高级。

  如果城镇化的过程是自发的,在这个过程中,人的适应也是自然而然的。如果城镇化的过程不是自发的,而是一种“被城镇化”,要让“新市民”适应是非常艰难的,因为自己没有改变的愿望和兴趣。这时如果再强制要求其融入城市文化,等于是侵犯他的权利。

  潇湘晨报:失地农民,还面临着城镇化生存能力问题。他们怎样在经济的参与上融入城市?

  王晓渔:不是他们如何在经济上融入城市的问题,而是城市如何不排斥他们的问题。一个人在城市里面出生、长大,只是因为他的户籍来自农村,结果他做了工人,我们还叫他农民工,那不是一个很荒唐的事情?为什么学生从乡村来到城市读大学,获得城市户籍,工作之后不会被称为农民工、更没有“学生工”一说?关键还是户籍问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不妨碍他人的前提下,“不融入”也是一种权利。文化本身应是多样的,不一定要融合或者融入一个大传统里。

  潇湘晨报:有人担心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传统文化、乡土文化会断裂、消失。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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