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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城乡文明的多向融合,应交社会来做

这种文明冲突主要体现在二者固有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的差异,乃至政治和法律意义上的群体隔阂。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迟福林说,这种隔阂的根源在于对立的城乡二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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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福林】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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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渔】文化学者,现供职于同济大学

  城镇化应该是人的市民化,这关于城镇化路径的论断,渐成为共识。

  但在通向真正的市民化之前,身份上已成为城市人的农民,他们与原有的城市居民,在文明上的冲突似乎不可避免。

  这种文明冲突主要体现在二者固有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的差异,乃至政治和法律意义上的群体隔阂。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迟福林说,这种隔阂的根源在于对立的城乡二元结构。供职于同济大学的文化学者王晓渔认为,城乡文化融合非一日之功,同时在不妨碍他人的情况下,不融合也是一种权利。

  迟福林:隔阂需尽快打破,否则不利于经济与社会转型

  潇湘晨报:城乡二元结构、市民化滞后,导致城镇化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文明的冲突,你是否同意这个论断?

  迟福林:我同意这个论断。当前人们讨论城镇化,似乎还比较少地从文明角度来看。在我看来,城镇化不仅仅是城镇人口的增加,更是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的改变。农村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实质是一种农业文明;而城镇则是工商文明。城镇化的过程,也可以理解为农业文明向工商文明的转变过程。

  应当说,农民选择从农村进入城市,就是选择了工商文明。但由于制度不统一,他们很难融入城镇,很难分享城镇文明,由此在城镇中形成了两种文明。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数达到2.6亿人。但由于长期保留的城乡二元制度结构,绝大多数农民工群体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加快农业文明与工商文明的融合,避免城乡文明冲突的发生,还需要我们改变传统城镇化的思路,加快推进人的城镇化。

  潇湘晨报:所谓政治与法律意义的群体隔阂,指的是什么?

  迟福林:农民与城镇居民之间的隔阂主要表现在城乡二元制度结构条件下带来的身份的不平等、机会的不平等和权利不平等。农民进城务工享受不到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从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看,2012年,外出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4.3%、24%、16.9%、8.4%和6.1%。尤其是在住房保障上,目前城市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公共住房基本上不对农民工开放。这种情况势必带来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数据显示,2012年的群体性事件中,外来流动人口参与比例为17.8%。因此,2.6亿农民工与城市的隔阂如果不能尽快打破,不仅不利于经济转型与社会转型,而且容易酝酿社会危机。

  潇湘晨报:在新型城镇化的大潮中,是否应该让这些“新市民”适应新角色?

  迟福林:一方面,农民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和文明观念的转变,会有个过程。如果农民一直留在农村,那么转变可能会极慢;如果他们进入城镇,接受城镇中大量的信息,通过人际间交往,我想转变的速度会大大加快。这一点从二代农民工身上看得尤其突出。他们除了农村户籍的帽子无法摘掉外,其他各方面已经和城市居民差距甚小。

  另一方面,从政策来看,城镇化进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权,尤其是不能强迫农民变市民。更重要的是,在政策与体制上,政府需要为这些“新市民”提供必要基本公共服务。我想如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到位,他们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自然会有一个明显的改变。

  潇湘晨报:城乡文明的冲突,是否就是农业文明与工商文明的冲突?

  迟福林:表现上似乎是农业文明与工商文明的冲突,但根源在于城乡二元制度的冲突。从发展角度看,工业文明是从农业文明中发育出来的,是对农业文明的“扬弃”,但并不意味着两者必然造成冲突。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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