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振国(资料图)
院长回应称对发票不知情
“光住宿费就3000多元,这和中央的八项规定中的‘勤俭节约’要求严重不符。”爆料读者认为,教科院人员的住宿费用超标。
据2007年财政部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公务人员出差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出差人员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教科院一名职工表示,中国教科院为司局级事业单位,教科院院长应为局级干部。
昨日,对于两张发票上的内容,教科院院长袁振国短信回应称,对于餐费发票不知情,“我也没有在那个饭店吃过饭。”他表示,他们正在了解发票上“是谁写的字”。
声 音
@白开水小de儿:最好的回应就是晒出采纳的行程单和自费发票。如果每个公务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会纳入公众监督的渠道,我相信他们执行公务时的衣食住行都会谨慎按照规定办事。
@阳甲乙丙丁:这是一种进步,比起不回应进步了很多,无论是对与错,积极的回应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其所在单位负责,也是对质疑的网友负责,但所有的人可以对回应的内容真实性提出质疑。所谓水落石出,只要是认真透明,一定可以让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