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中国聚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教科院院长被曝住宿费超标 9千元发票写“招待院长”

昨日,有读者向本报提供了发票照片,发票上分别有手写“袁院长来成都住宿”等字样,付款单位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袁振国(资料图)

  院长回应称对发票不知情

  “光住宿费就3000多元,这和中央的八项规定中的‘勤俭节约’要求严重不符。”爆料读者认为,教科院人员的住宿费用超标。

  据2007年财政部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公务人员出差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出差人员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教科院一名职工表示,中国教科院为司局级事业单位,教科院院长应为局级干部。

  昨日,对于两张发票上的内容,教科院院长袁振国短信回应称,对于餐费发票不知情,“我也没有在那个饭店吃过饭。”他表示,他们正在了解发票上“是谁写的字”。

  声 音

  @白开水小de儿:最好的回应就是晒出采纳的行程单和自费发票。如果每个公务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会纳入公众监督的渠道,我相信他们执行公务时的衣食住行都会谨慎按照规定办事。

  @阳甲乙丙丁:这是一种进步,比起不回应进步了很多,无论是对与错,积极的回应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其所在单位负责,也是对质疑的网友负责,但所有的人可以对回应的内容真实性提出质疑。所谓水落石出,只要是认真透明,一定可以让社会进步。

  • 责任编辑:辛忠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