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有读者向本报提供了发票照片,发票上分别有手写“袁院长来成都住宿”等字样,付款单位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读者供图
教科院再被曝“住宿费超标”
一张9000余元餐饮发票上写“袁院长来成都招待”,3000余元住宿发票付款单位为教科院;袁振国否认用餐费
新京报讯 (记者刘珍妮)昨日,继网友曝出“教科院院长携妻‘公务出国游’行程单”后,有读者向本报提供了两张今年4月份的发票照片:9952元餐饮发票及3864元住宿发票。照片显示,两张发票上有手写“袁院长来成都住宿、招待”等字样,其中住宿发票上付款单位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对此,院长袁振国表示,其未在该饭店吃过饭,对餐费发票不知情,正在了解发票上的留字。
9千元发票写“招待袁院长”
提供照片的读者称,他并非教科院人员,照片是其认识的一名教科院职工发给他的,“那名职工说,教科院在四川设立了一个教育基地,发票应该是袁振国等人去那出差时开的。”
照片显示,发票由成都青羊区的两家酒店开出,时间分别为今年4月13日和14日,分别为9952元的餐饮费用及3864元的住宿费用,其中住宿发票的付款单位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餐饮发票上“付款单位”一栏为空。
两张发票旁均有手写的黑色字迹。其中,餐饮发票上写有“袁院长来成都招待”,住宿发票上则写着“袁院长来成都住宿”,两段手写文字后均有李×恩的落款。
据中国教科院官方网站显示,2012年,成都青羊区借助中国教科院实验区的平台,建立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和监测体系,李×恩为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也是教科院驻青羊实验区专家成员。
酒店称袁振国曾入住2天
昨日,发票上显示的两家酒店均承认发票由他们开出。
开具住宿发票的该五星级酒店证实,3864元的住宿费是两名房客两天的费用总价,其中一人登记名字为袁振国,曾于4月13日、14日两天入住他们酒店,“第一天入住普通间,费用为1012元,第二天改换至行政套房,费用为1725元。”该酒店工作人员称,另一名叫李×强的先生于14日入住豪华房,房价为1127元。
据教科院官网显示,中国教科院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办公室主任名为李×强。
昨日,开具9千余元餐饮发票的会馆酒店表示,账目已经入库,没有餐饮明细。对于发票上付款单位空白一事,该人员称“发票上写的谁付款就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