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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群体性事件数量纳入地方官员考核

16日,广东省社工委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社会建设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记者查阅考核体系发现,每十万人群体性事件数被纳入了广东21个地市官员的考核评比中。

  16日,广东省社工委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社会建设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记者查阅考核体系发现,每十万人群体性事件数被纳入了广东21个地市官员的考核评比中。

  据省社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考核指标体系满分为100分,共分为四个板块,分别是社会事业、社会安全、社会公平与社会参与。其中社会事业占比最高,共有39分,其次分别是社会安全(27分)、社会公平(18分)、社会参与(16分)。

  记者注意到,每十万人群体性事件数被列入了社会安全的考评板块中,分值为2分,由省公安厅提供数据。“该指标为逆指标考核,即每十万人发生群体性事件数量越高,则分值越低。”省社工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此外,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完成率、食品重点品种监测总合格率、药品安全指数等群众所关心的领域也被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据了解,该办法考核对象是各地级以上市的社会建设工作,在进行综合评分后,按照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分别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将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广东省社工委召开2013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

  推进423项社会体制改革

  16日下午,广东省社工委在广州召开全体(扩大)会议。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省社工委主任朱明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社工委副主任林木声主持,副省长、省社工委副主任邓海光出席会议,省委和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省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委员参加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社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上,邓海光宣读了省委书记胡春华关于社会建设工作的讲话精神,省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刘润华、王光圣就有关文件作了说明。会议审议了有关事项,印发了《2013年全省社会建设年中报告》(征求意见稿),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广州市和惠州市作了发言。面向省社工委44个成员单位的第二批社会创新观察项目社会评议也在这个会议上正式启动,由网民、媒体代表、省社会创新咨询委员、省社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社工委,通过网络平台对各项目进行评分。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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