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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死刑执行程序解读:火化完通知家属领取骨灰

因为曾成杰的家属没有在其行刑之前见到他最后一面,从而引发了一场对于法院是否“先斩后奏”的争议。那么,在中国,死刑是如何执行的?

  4职务犯罪罪犯才能注射死刑?

  一批死刑犯按同一种方式执行

  通常,在法官对死刑犯宣布死刑执行命令时,都会说四个字,“验明正身”,之后,才会将其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验明正身意味着什么呢?李云龙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验明正身”,其实就是法院对死刑犯进行身份验证,包括是否是本人,年龄是否一致等等。而在验明正身时,法官还需要询问死刑犯有什么样的遗言要交代给家属,财产需要如何处理等等。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对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附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抄送有关机关。

  几年以前,著名死刑研究专家、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刘仁文就曾多次呼吁取消枪决,以更人道的注射死刑取而代之。但从1997年中国开始试行注射死刑以来,除了一些大城市,注射死刑并没有全面推行。

  刘仁文表示,用于注射死刑的药剂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掌握。注射死刑的方式分成车载式和固定刑场执行。执行车造价在70万左右,而固定刑场则需百万。由于投资很大,很多地方并没有完全普及固定的注射执行死刑的刑场或流动执行车。韩一村称,相比枪决,注射死刑会让死刑犯死亡得更体面,更有尊严。但注射死刑的刑场或流动执行车,需要根据各个省市的条件来配备。

  此前,曾有人质疑,是否职位高、有背景的职务犯罪罪犯在执行死刑时会使用注射方式,而普通罪犯执行死刑时会采用枪决。孙中伟介绍,在刚开始试点注射死刑时,可能会通过这种方式对一个职务犯罪罪犯,比如某位高官执行死刑,但目前注射死刑已经在中国推行了十多年,执行死刑的方式通常都不太会根据罪名不同而区别对待,通常都是一批死刑犯在执行时按照同一种方式执行。

  曾成杰骨灰昨日下葬

  15日16时24分,曾成杰之女曾珊在微博上发了一张照片。照片的内容,是她父亲曾成杰的骨灰盒。曾珊说,“终于拿到了父亲的骨灰,我不敢相信父亲真的去世了!连尸体都看不到!我不敢想象狱中的妈妈和姐姐知道这消息后会受到怎样的打击!”

  昨日上午,曾珊告诉记者,他们已经赶回邵阳老家安葬父亲骨灰,目前只想办好父亲的后事,之后再追问长沙中院为何剥夺刑前会见权。

  前日下午,长沙中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吴冀湘首度公开回应外界质疑。吴冀湘表示,整个案件过程,法院严格执法,不存在秘密处决一说。(法制晚报)

  他山之石

  日本死刑犯可能会在监狱等五六年

  对于当天宣布死刑执行命令当天执行的中国死刑执行现状,李云龙称,中国死刑制度虽然是两审终审制,但因为有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制度,中国的死刑实际应该属于三审制。但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下达后,具体执行法院在执行时通常会非常迅速。相比之下,在沿用死刑制度的一些其他国家中,很多死刑犯在死刑命令下达后并不是立即执行。有些国家的死刑犯还会继续待在监狱中,等待譬如总统特赦令之类的消息。在日本,罪犯被判处死刑后,可能会在监狱中待5、6年。罪犯也有继续申诉多次的权利。成都商报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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