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镕基总理希望建国五十周年大庆就放长假
会后尤权同志向王忠禹秘书长作了汇报。据他向我讲,王忠禹秘书长提出了一个问题,谁有权决定公共节假日的设定?是国务院还是人大?
国办查找了历史文件,最初设定公共节假日的文件是1950年的政务院文件,也就是说是由国务院来决定公共节假日。据此王忠禹秘书长提出还是在原有节假日上增加天数为妥,不增加新的节假日名称。因此关于清明、中秋节放假的意见就不考虑了,还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4个节日,其他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还按原规定执行。
这个方案的好处是没有增加节假日的名目,但也有人对五一和十一之间时间间隔较长而没有一个休假日感到遗憾,但又找不到一个好的名目在此间增加假日,总不能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全民放假。
关于经贸委提出的必须连续作业的工矿企业因节日加班需多付的加班费也测算出来了,以钢铁行业为例,只增加不到2000万元加班费,对于这么大的国家来讲,不算什么。经过认真的分析研究、征求意见和测算,增加节假日的方案已基本成熟,但时间也到了8月底,离国庆节只有一个多月时间,朱镕基总理希望能在五十周年大庆时就能实施。
8月下旬或是9月初,朱总理召开总理办公会审议增加节假日方案,会上没有什么悬念,各部委和国务院领导都一致同意,也没有提出更多意见,只是强调要做好值班,注意交通安全,银行要做好假日服务等。
最后朱总理提出,这么大的事,虽然是由国务院作出决定,时间已经很紧,但必须在国庆到来前争取在中央那边安排一次会听取关于长假期的汇报。于是把中办副主任胡光宝请到会场,朱总理向他讲了情况,请他务必在9月份安排在中央常委会的一次会议上加上这一内容。胡光宝同志答应,一定尽快争取安排一次会听取关于增加节假日的汇报。
后来在9月20日左右中央常委会的一次会议上,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增加节假日的汇报,据说中央常委一致同意,很快就通过了。
批评意见主要有二:应该带薪休假、减少长假
正式文件在9月23日发的,距国庆只有一个星期,准备工作也十分匆忙,好在各部门都拥护增加假期。五十周年大庆,全国人民享受了第一个7天的长假。
作为始作俑者,我也有一丝担心,长假期间千万别出事故,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长假期的做法一定会受到指责。国庆长假过了,国办也在密切跟踪假期的情况,十分幸运,第一个长假十分祥和、顺畅,没有发生交通等重大事故,国办还监测到交通运输增长情况和消费零售服务业的增长,各方面情况都表明假日刺激了消费,假日经济一词也应运而生,各方面都给予了好评。
但随后,有些批评意见也逐渐出来。一是认为长假日交通、住宿、旅游景点压力陡增,忙闲差太大,也会造成旅游景点损害,主张还是应该推行带薪休假。其实带薪休假制度不是没有,公务员还有根据工作年限带薪休假天数的具体规定,但为什么一直执行不起来,因为中国的国情和观念与西方不同。如果领导不休或公职机关不休,承担工作任务的人往往宁可放弃休假也会坚持工作。我和我周围大多数人都没有扔下工作去带薪休假过,这点和西方人观念有很大不同。西方人下班点一到,吊车悬在半空也照样下班,这也许是中国人勤勉工作的美德。还有,中国家庭往往是双职工,而西方多数家庭是全职太太,男人一放假可以带全家去旅游。中国不行,男女双方如有一方工作走不开就不能成行,而男女双方都凑在一起休假往往很难,所以带薪休假就形同虚设了。还是采用放长假的办法好,全国从上到下一起休,虽有些问题但能保证,受到大多数人欢迎。提带薪休假的往往是些学者理论家,可能书生气太足,有点脱离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