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亿流动人口真正城镇化是户籍改革的难点和核心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接受南都记者专访。南都记者冯宙锋摄
李铁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曾在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等单位工作。多次参与了中央、国务院有关城镇化政策文件的起草和制定,主持了一批国内各类城市和地区的各类规划,是数十个国际合作项目的主持人和项目第一负责人。
南都讯 新型城镇化有望在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方面寻找突破口。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昨日接受南方都市报专访,针对目前城镇化进程中的热点问题提出改革建议和政策思路。在李铁看来,破解中国城镇化的改革难题,要放开户籍管理体制,从解决长期举家迁徙的外来人口入手;应给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平等参与城镇开发的权利。对于全国人大在城镇化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脱离实际盲目造城的问题,李铁认为有必要重新研讨城镇化政策的设计,明确改革的思路,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引导城镇发展重点解决人的问题和城镇发展模式问题。
户籍制度改革再不解决流动人口身份转换问题将制约经济发展
南都:新型城镇化特别注重解决人的城镇化问题,要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下一步推进户籍改革的策略是怎样的?
李铁:当前我国有2.36亿外出流动人口,其中1.63亿为外出农民工,还有7000多万城镇间流动人口。到2020年,我国城镇人口将达8亿,预计流动人口将达3亿多,2030年将有近4亿。如果再不着手解决城市外来人口的身份转换问题,将对经济发展形成制约和阻碍。
要率先解决长期举家在城镇就业的外来人口及其家属在各类城镇落户。长期就业和举家迁徙,已经证明他们在各类城镇有十分稳定的经济来源。只是因为户籍制度的障碍,各种过于苛刻的条件,几十年没有解决户口问题。事实上解决这部分人群的户口对城市的发展、公共支出压力没有太大影响。
对重点人群的改革,可根据不同规模的城市、外来人口所占的比重设置落户条件。如京沪居住和就业年限可以相对长一些,京沪辖区的郊区县和小城镇条件应适当放宽。其他城市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明确条件。除居住和就业年限外,不可再行设置其他条件。办理落户手续后可补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