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收费
违法案件要及时公布查办情况
公开要求: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公布查办情况。
相关案例: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11年报道,1994年4月开始收费的成渝高速重庆段,仅用5年多时间,至1999年9月就已收回了18亿的建设投资。但在之后的25年间,这条高速公路仍将继续收费,预计将为投资方带来高达127亿的收入。
专家点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认为,高速公路公司属于公共机构,提供社会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应当公开,收费情况也应公开。这种收费是公益性的,不是民事关系。
征地拆迁
调查结果、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的工作,实行阳光征收。
相关案例: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对全国43个地方政府2010年度的拆迁信息透明度调查显示:近79%的地市以上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还未能涉及征地拆迁、补偿方案、补助发放情况等内容。在地方政府网站中配有拆迁信息栏目的有32家,占74.4%。拆迁主管部门网站中,提供拆迁信息栏目且均可有效打开的有24家,占55%,同时提供拆迁公告信息和法规信息的有15家,仅提供某一类信息的为7家。
专家点评: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旭认为,房屋拆迁预算信息是很多地方政府最不愿公开的信息,原因在于权力寻租预留空间,而补偿恰恰又是最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甚至恶性拆迁事件的导火索。
食品药品安全
建立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
公开要求: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查缉走私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尤其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相关信息。
相关案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陈晓岸今年5月17日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日常抽检发现镉含量超标米及米制品的品牌、生产公司(或餐饮单位),以及各品牌镉含量超标的具体数据等情况。当晚相关部门公布了四家被检米及米制品镉超标的使用单位及其镉含量,但是仍旧没有公布不合格米及米制品的品牌及生产厂家。在经历了一天的舆论拷问之后,又公布了不合格米及米制品的生产厂家及品牌情况,但是对于产品流向及查获数量仍未公开。
专家点评:律师周峰剑认为,食药监局公布的信息让消费者无法准确、及时获知相关不合格产品的信息,从而使消费者丧失了知悉并及时主动避免食用相关不合格产品的机会,食药监局的行为明显违背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前述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