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网7月3日讯(记者刘巧雄)受到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湖南永州唐慧案”今天在湖南省高院进行二审。庭审从上午八点三十分一直进行到下午一点,箇中情形激烈。最终,因唐慧不接受调解,碍于案情复杂和社会影响较大,法院在休庭三十分钟后,宣布择日宣判。
律师:追求最准确的法律量刑
八点三十分,唐慧案准时开庭。上诉人的座位上是唐慧和她的两位代理律师。被上诉人则是永州市劳教委;永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建湘亲自到庭受理。据了解,今天到庭旁听的除了受邀请的30家境内外媒体记者外,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界知名人士,社会各界代表约200人同时参加了旁听。
唐慧的代理律师认为,“唐慧案”至今已经近7年,期间先后歷经1次审判、2次重判,湖南省高院3次发回重审,案件的特殊性和时间跨度极为罕见。这一次次审判就是为了追求最准确的法律量刑。几年来,唐慧奔波各地收集的关于案件的各种材料铺在她的客厅里能铺满整个房间,垒砌起来有半米多高。“唐慧案”正是因为唐慧的坚韧与执著,才使法制湖南成为现实。
永州劳教委:无理上访扰秩序
被上诉人永州市劳教委认为,在“唐慧案”审理期间和案件判决后,唐慧为了达到“判处7名被告人死刑”的目的,分别于2011年3月至今年7月,先后7次在永州市中院、湖南省高院、湖南省党代会代表住地、长沙市雅礼中学、长沙市南门口和湖南省公安厅大门口,大吵大闹、堵门拦车。特别是2011年3月15日至3月29日,唐慧和其家人在永州市中院立案大厅无理取闹,晚上睡在立案大厅,连续滞留15天,致使市中院立案大厅无法正常办公。中间,又多次到湖南省高院等省府重要部门上访,之后,又多次无理上访。
唐慧数次冲击国家机关、扰乱社会秩序,其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如果没有任何法律后果,那么所有上访人员都有可能效仿,并借助舆论的力量使案件获得关注,法院的独立审判也无从谈起。但考虑到唐慧家庭所遭受的遭遇,处于人道主义关怀,愿意接受湖南省高院调解并赔偿唐慧所受到的损失。
唐慧代理律师认为,唐慧作为“遭轮姦并被迫卖淫的一个11岁小女孩”的母亲,通过上访要求追究一些违法分子的法律责任,依法维权,天经地义。国家本身就有信访条例,唐慧在上访过程中,即使有拦车、发传单等行为,也完全合法。
记者注意到,整个庭审过程,争论焦点异常激烈。最后,法官以“择日宣判”结束今天的庭审。庭外,有法律资深领导认为,唐慧案是中国劳教制度存在不合理性一面的阴影,中国劳教制度已经撤销,唐慧案二审判决或将改判,亦或将是审视中国劳教制度不合理方面一个完美的收官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