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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案5人18年冤案洗清 国家赔偿或超530万元

蒙冤近18年,浙江萧山陈建阳等5名男子终获清白身。7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建阳等人抢劫、盗窃再审案公开宣判,认为原一、二审判决认定陈建阳等五人在1995年抢劫并杀害两名出租司机的事实不能成立,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对前述五人针对该两起犯罪的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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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赵小燕 摄

  新高:或将获得超530万元国家赔偿

  宣判后,担任该再审案审判长的浙江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鑑伟对陈建阳、田伟冬等5人表示歉意。而田伟冬等则在法庭上对法官表示了感谢。

  田伟冬的辩护律师辛本峰表示,接下来5名男子肯定会申请国家赔偿,但是这项工作还没有提上日程,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律师正在为这五人准备申请国家赔偿的材料,至于能获赔多少钱还不知道。

  按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的计算公式为:国家赔偿=坐牢天数×执行赔偿的上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根据最高检下发的通知,2013年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时,每日赔偿金额执行182.35元的新标准。

  据保守估算,田伟冬等5人将可能获得总计超过530万元的国家赔偿,这也将创下国家赔偿的新纪录。

  此前浙江张氏叔侄冤案,张氏叔侄被判获得国家赔偿金超过130万元,另外获得9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5名男子提出精神赔偿等其他要求,此案的赔偿金额或将更高。

  [回顾]案件真凶获死缓

  1995年3月20日萧山农垦一场发生出租车劫杀案,女的士司机徐彩华被害;同年8月12日,萧山新街镇九号坝公路铁板桥上发现陈金江被人杀害在出租车上。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前一起系萧山籍男青年陈建阳、田伟冬、朱又平、田孝平所为,后一起系萧山籍男青年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田孝平所为。陈建阳、田伟冬还于1995年9月2日盗窃价值1600余元的财物。田孝平还于1995年10月5日晚单独实施抢劫货车司机作案两起。

  1997年7月11日杭州中院一审,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等3人被判死刑,朱又平被判死缓,田孝平被判无期,前4人不服上诉;同年12月29日,浙江高院终审,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3人改判死缓,朱又平核准死缓。

  2011年7月,杭州警方发现“3·20”劫杀出租车司机案新线索。之后,嫌犯项生源被警方刑拘。2013年1月至4月,陈建阳等5名男子先后刑满释放或假释。

  2013年5月30日,嘉兴中院一审宣判,项生源获死缓,6月27日浙江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2013年6月25日,浙江高院开庭再审“萧山案”。7月2日,陈建阳等5人在两起犯罪中的定罪量刑被撤销。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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