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建林的发家路径:借款投资,获利后还款再投资
毛建林告诉记者,他在名仕公司是隐名股东,并没有参与经营管理,“没有开过一次股东会,没有签过一次字。”主要原因是自己身份特殊。但他称自己为名仕公司筹资做出了贡献,该公司注册登记所需的注册资本金便是他从外面借的。不过,这些借款都是以公司名义借的,还款也是通过公司财务归还。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称,“原告(毛建林)与被告周文华于2000年底、2001年初商定设立房产公司,双方约定发挥各自优势,由原告负责筹集登记公司所需的出资、公司成立后运作所需的部分资金……由被告周文华负责拟设立房产公司的工商登记及公司成立后的运作并担任公司总经理。”
现代快报记者见到了一份借款协议,协议是由江苏振华建筑集团借款给昆山市怡阳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借款额是100万。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逾期按银行同比例计息。协议签订于2001年1月2日。对此,怡阳公司负责人邹梅根于2005年9月8日曾出了一份书面证明,证实怡阳公司的实际所有人是毛建林,100万元系毛建林借用怡阳公司名义向江苏振华集团借款,这笔款项用于设立名仕公司的注册资本金。
毛建林说,这笔借款并不是直接借给他本人,而是由振华公司借给怡阳公司,之后怡阳公司转至周文华名下的华伟装饰公司,再由华伟公司用于名仕公司注册。几个月后,名仕公司将这笔款归还给华伟,最后归还到振华公司。名仕公司提供的一份对账单显示,名仕公司用于注册的818万资本金,收款人是华伟装饰公司,上面的备注信息写有“名仕房产借的资本金验资后,仍通过华伟公司归还。”
毛建林说,公司成立后,正好赶上房地产业发展的黄金时间,从公司退股后,他分割到价值数千万的股票、房产。
向利益关联者低息借款
筹资创办企业
记者了解到,借款方昆山振华建筑集团是当地知名的建筑企业,曾参与建设昆山农商行的基建工程。而毛建林是昆山农商行的办公室主任兼基建办主任,负责单位的基建工作。对此,毛建林解释说,“并不能因为我认识振华公司,这家公司就不能参与我们农商行的建设吧。”
在振华公司与怡阳公司的借款协议中,有一条约定,“如果怡阳公司还不上款,由毛建林个人承担归还。”实际上,毛建林正是怡阳公司实际所有人。也就是说,是毛建林自己给自己担保,这样的担保根本没有意义。2001年,100万元在当时是一笔巨款,振华公司仅以银行同期利率借款给怡阳公司。
毛建林承认,在为公司筹款时,他不止一次借款,在借款过程中,他充其量只是充当了介绍人、担保人的角色。他说,有的借款方与他是朋友关系, 有的借款公司的确参与了农商行大楼的基建、装饰工程,但借款账目、农商行建设招投标都是有据可查的,工商、审计等部门都查过账,他本人没有问题。
对于毛建林的说法,名仕公司董事长周文华质疑称,从形式上看,毛建林的借款没有问题,都是约定了利息、还款日期等。但是,如果毛建林不是昆山农商行的办公室主任,借款绝不会那么容易。他说,当时他与毛建林合伙成立公司时,就是看中了毛建林的身份和筹资能力。不少借款利息仅仅是银行利息,而且没有担保,这样优惠的借款条件,一般人是万万借不来的。